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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深圳市地方稅務局、深證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發通告稱,2012年10月1日起,對深圳范圍內的存量非住宅類房產交易成交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實行按計稅參考價格規定計征各項稅款。
29日,深證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網站掛出《關於實施存量非住宅類房產交易計稅價格核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根據該通知,存量非住宅類房產交易的計稅價格,以交易雙方簽訂的合同價格為依據,但申報的成交價格低於深圳市制定的計稅參考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按計稅參考價格核定計征交易環節各項稅款。
據悉,從今年7月底以來,國家稅務總局組織來自全國36個省市的71名稅務系統工作人員,在中國人民大學培訓房地產估價技術。權威人士確認,這種估價技術將在未來的房產稅征收中用於稅基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