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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少讀者致電本報講述小區物業與業主間的矛盾,有讀者告訴記者,如果買房前早察覺也許會減少很多日後的摩擦。昨日,記者走訪我市多個樓盤瞭解到,多數購房者在買房前希望瞭解物業情況,但沒到入住時,對物業服務水平有些“霧裏看花”,甚至有些宣傳細節還“迷人眼”。
“物業顧問公司”≠“物業公司”
在某高端樓盤的施工現場,不少購房者實地考察時都發現,在工地圍擋上印着大大的物業顧問公司名字,這是一家業界頗爲知名的公司,購房者爲此心動不已。在售樓處,記者發現售樓員在介紹時十分強調該物業顧問公司。乍一聽,“物業顧問公司”與“物業公司”似乎是指同一公司,然而,實事並非如此。
一位物業公司經理告訴記者,雖然只差兩個字,但這裏區別很大。物業顧問公司是爲物業公司提供技術支持的。比如,物業顧問公司通過日常工作中的實際運作進一步完善物業公司的管理機構組建、人員培訓及管理等行政方面事務。指導物業公司建立嚴格的封閉化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小區出入登記制度、保安巡查制度、緊急情況處理制度等,總之,物業顧問公司是個“指導者”,而真正直接面對購房者的是“物業公司”。
有業內人士提醒購房者,一些房產商通常在物業廣告上,都會出現大名鼎鼎的顧問公司名字,而非名不見經傳的物業公司,購房者需辨別清楚。
物業費不一定“全包括”
劉先生反映,在樓盤交房前就交齊了全年物業費,幾天前剛搬進新房,小區物業公司就又要收費,名頭是公共能耗費。他說,“物業費每平方米1.8元,120平方米的房子,每個月繳納216元,而公共能耗費每個月50元,相當於1/4物業費,如果平攤到物業費中,則達到每平方米2.2元。”
目前,與不少新樓盤動輒每平方米3元的物業費相比,一些樓盤物業費只有每平方米2元甚至更低,這對購房者來說頗具吸引力。然而,有業內人士提醒,購房者要清楚物業費是否含有公共能耗費等其他費用。一位物業公司經理告訴記者,有樓盤利用這點,在密如蛛網的合同中,加上不起眼一行字,那麼購房者實際支付的物業費就遠高於當初房產商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