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日,市民陳先生反映,經中介公司買二手房,交了1.5萬元定金,哪知房子被賣給了別人,自己連定金也難以全額索回。
陳先生介紹,今年1月在漢口友誼南路看中雙龍小區[最新消息價格戶型點評]的一套二手房,52平方米。中介人員稱,可幫忙辦到銀行貸款。1月12日,陳先生與房主吳某簽訂合同,以42萬元成交,當日陳先生向吳某付了定金1.5萬元。可幾天後,陳先生的貸款未能辦下來。因合同上並未註明付款期限,陳先生稱,會想辦法籌集購房款。
上週四,陳先生詢問中介人員時,對方稱,該房暫時租給了別人,尚未出售。但次日,陳先生到雙龍小區看房時,房子已住進新主人,對方還出示了房產證。陳先生這才得知,此房已被賣了。陳先生隨後找到中介,中介稱,可聯繫吳某退還3000元。但陳先生認爲,自己並沒有違約,且不說向吳某追要違約金,1.5萬元定金總得要回來吧?
昨日,中介公司的趙店長稱,1月簽訂合同後,陳先生一直未付款,6月,房主吳某就從中介索回了房產證等證件,並賣出房子,但中介並不知道房子已售。
當陳先生追要1.5萬元定金時,趙店長說:“你可以去法院起訴我們。”(滿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