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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海口國興西路的和風江岸小區是我省公務員小區。近段時間,網上有不少出售和風江岸小區房源的信息,有人在網上發佈信息公開銷售該小區的房子。8月21日、22日,記者對此展開調查。出售和風江岸小區房源的中介銷售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想購買該小區的房子,必須多交納30多萬元的“指標轉讓費”。購房者交了“指標轉讓費”後,賣房者可幫忙到單位開具相關證明,然後購房者可憑該證明與開發商直接簽訂購房合同,屆時,房產證上可以直接寫購房者的名字。
海口住房與城鄉建設局市場秩序處處長戴開權說,就算情況真的如中介銷售人員所說的那樣,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也會因爲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而不具備法律效力。戴開權提醒廣大購房者,購買所謂的公務員小區的房子須提高警惕,以免上當受騙。本報記者組文/圖
中介人員
購買公務員保障房,需交納30多萬元“指標費”
8月21日上午,記者聯繫了網上出售和風江岸小區房源的銷售中介人員陳某。陳某是海口五指山路某房產中介公司的銷售人員。在獲知記者想要購買該公務員小區的房子後,陳某顯得相當謹慎。他起初表示,和風江岸小區的房子已經出售完了,讓記者考慮其他房源。在多次交談後,陳某才放鬆了警惕,表示要再次詢問才知道有沒有和風江岸小區的房子出售。
過了幾分鐘,陳某給記者打來電話表示,和風江岸小區還有房源,戶型面積爲122平方米、150平方米和155平方米的房子可任意選購。隨後,記者約好陳某前往和風江岸小區看房。記者來到和風江岸小區看到,該小區的房子已經交房,部分業主正在進行裝修,該小區的綠化設施還在建設當中。陳某表示,如果確定要購買,首先須交納6萬元的訂金。記者提出要與賣房者見面,陳某表示,只有確定購買並交納了訂金後才能夠與賣房者見面。
記者詢問,賣房者是什麼單位的。陳某說:“等交了訂金你自然就會知道的。到時候,你要到他的單位去確認都可以。”陳某表示,和風江岸小區爲高檔的公務員小區,賣房者的要價爲3250元/平方米,但是要加30多萬元的“指標轉讓費”,算下來也就是6270.5元/平方米,價格相當便宜。
陳某表示,目前戶型面積爲122平方米的房子已經賣完了,如果要買122平方米的房子必須在30多萬元“指標轉讓費”的基礎上再加3萬元轉讓費。但如果購買戶型面積爲150平方米的房子,則可以隨意挑選。“賣房者有150平方米的房子,因爲賣房者還沒有選房,到時你選房的空間比較大。”陳某說。
賣房者稱
如果購房者不放心,可以到公證處公證
昨日,記者聯繫了幾位在網上銷售和風江岸小區房子的中介銷售人員。一中介銷售人員表示,其手中的和風江岸小區的房源已賣光了。
另一家房地產銷售中介公司的銷售人員李某則表示,還有和風江岸小區的房源出售。李某稱,和風江岸小區是一個非營利性的高檔小區,可以辦理按揭,購房者直接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中介費按全部購房款的3%收取,加上30多萬元的“指標轉讓費”,就可以辦好所有的購房手續。當記者表示擔心被騙時,李某稱,賣房者轉讓風江岸小區的房子已經獲得單位領導的同意,如果記者確定購買可先交納8萬元訂金。賣房者可以到單位開具相關證明,讓購房者選房,賣房者爲了把房子賣出去,目前還未選房。等購房者選好房後,就可以直接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另外,房產證上可以直接寫購房者的名字,減少了過戶的麻煩。
記者表示,如果這事被有關部門查出來,那所購買的房子很可能會被收回去。李某稱大可不必擔心,等簽訂購房合同時,賣房者會到單位開具相關證明,證明購房者爲該單位的工作人員。
記者隨後通過李某聯繫上了賣房者。該賣房者十分謹慎,不願透露其姓名和單位名稱。該賣房者表示,如果記者確定要購房,交納訂金時必然會知道他的姓名和單位名稱,房產證上可以直接寫購房者名字。“如果你實在不放心,我們可以到公證處公證。”該賣房者說。
昨日下午,記者聯繫了另一家房產銷售中介公司,希望瞭解更多的信息。該公司的銷售人員吉某表示,雖然和風江岸小區的房子現在還不能過戶,但是購房者與賣房者可以簽訂一份格式合同,併到公證處進行公證,5年後即可過戶,所以手續方面可以放心。
記者對吉某說,有人稱只要交納30多萬元“指標轉讓費”就可以與開發商直接簽訂購房合同,而且房產證上直接寫購房者的名字。吉某稱,這是不可能的,因爲公務員小區的每套房子都有相應的戶主名字,是不可能更改的,國家規定購買此類房子必須滿5年纔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一公務員
因房子離單位太遠,所以想把它賣掉
昨日,記者聯繫了一家名爲“我愛我家”的房產銷售中介公司,該公司銷售人員王某表示,目前和風江岸小區戶型面積爲120平方米的房子要求必須一次性付款,一共有7套,確定要購買的,交誠意金後才能去看房。購房者所交的誠意金在看中房子後轉爲訂金。跟開發商籤合同,不用交納“指標轉讓費”。王某說:“這是開發商的指標,不是公務員的指標,你不用擔心有關部門來查!”王某表示,120平方米的房子(3室2廳2衛)價格爲7250元/平方米,不再交納“指標轉讓費”,很划算。
記者的一位朋友王先生是某單位的公務員。王先生表示,他第一次分得單位的住房,但是因爲房子離單位太遠,上班不方便,所以想把房子賣掉。王先生說,有幾名朋友介紹的購房者都有意向購買這套房子,但最後都因爲目前無法過戶導致交易失敗。
住建部門
保障性住房只能自住,不得違規轉讓
海口住房與城鄉建設局市場秩序處處長戴開權介紹,《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第41條明確規定,“保障性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轉租、轉借、調換,不得作爲經營性用房,不得違反規定轉讓。”關於轉讓房屋的,該辦法第35條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確需轉讓的,由政府指定的專門機構進行回購;滿5年上市轉讓的,政府指定的專門機構可優先回購。回購的具體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市、縣人民政府可在售房之初約定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後,購房人應當向政府交納一定比例的土地溢價等相關價款。”
記者隨後前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採訪。省機關事務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房屋銷售中介人員所說的購房者與賣房者簽訂的格式合同,由於違反了國家有關規定,因此該合同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而公證書也無法確保購房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該工作人員表示,購房者可與開發商直接簽訂購房合同的情況,幾乎是不可能存在的,那是房產銷售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忽悠消費者。該工作人員稱,購房者購買此類房子,很容易產生糾紛導致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戴開權提醒廣大購房者,在購買所謂的公務員小區的房子須提高警惕,以免上當受騙。
相關規定
賣政策性住房指標,立即免職
記者瞭解到,我省有關部門曾下發相關文件規定,禁止工作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出售單位所分配的經濟適用房。
如何杜絕保障性住房申請過程中的暗箱操作,確保真正需要保障性住房的羣衆能夠拿到保障房呢?記者就此採訪了省國土環境資源廳有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在公務員隊伍中出現個別人出售單位保障性住房指標的現象,這種情況是違規的。省政府已出臺相關規定,如果公務員把政策性住房指標拿到市場去賣,一經查實立即免職。
該負責人稱,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出臺的相關文件規定,該廳幹部如果把政策性住房指標拿到市場賣,一經查實立即免職。保障性住房是爲了解決老百姓實際需求而建,決不允許某些居心不良的人用來買賣從中獲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