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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房價不斷攀升,年輕人“啃老”的現象越來越普遍,父母與子女的矛盾逐漸凸顯。78歲的王老與女兒最近就發生了矛盾,並將女兒訴至法院要求騰退房屋。昨天記者獲悉,海淀法院復興路法庭判決王老敗訴。
王老起訴稱,老伴已去世多年,他與女兒小王一直共同居住在他擁有產權的兩居室房屋中,但小王從未盡過贍養義務。他現在已是78歲高齡,患有多種疾病且病情嚴重,想僱一個保姆居住在家裏照顧自己。但小王長期佔據另外一間屋子,讓他無法提供保姆住房。老王稱,他在其他地方還有兩間平房,始終由女兒小王管理,因此要求小王從兩居室中搬走。
小王則認爲,她和父親現在居住的房屋是父母的共同財產,母親去世後,她有權繼承該房屋的份額。此外,她一直單身未婚,自父親單位分配房屋後,她就與父母共同居住在一起,並未管理父親所說的兩間平房,現在也沒有其他住房,更沒有能力在外租房。小王還稱她一直在照顧父母,也從未反對父親僱保姆,因此不同意父親的訴訟請求。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自王老所在單位分配房屋至今,小王與王老共同居住,雙方形成了共同居住的關係。小王是該房的共同居住人,且根據現有證據顯示她並無其他住房,不具備騰房條件。王老雖主張要求女兒搬至平房內居住,但並沒有證據證明該房屋是否存在及是否仍爲王老的承租房,因此法院對其主張未予採信,最終駁回了王老的訴訟請求。
但法院同時指出,小王作爲成年子女應積極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最大限度地保障父親對房屋的合理使用與支配,給予父親一個寬鬆的生活環境以頤養天年。在與父親共同居住生活期間,小王也應主動改善與父親的關係,營造和睦的家庭氛圍。
宣判後,王老未提起上訴。(記者王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