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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招遠市地處膠東半島西北部,總面積1433.18平方公里,人口57.66萬。境內礦產資源豐富,目前全市已發現21種,已開發利用10種,是全國最大的產金縣(市),2002年,被中國黃金協會授予“中國金都”稱號,黃金產量連續36年列縣級市之首。2011年生產黃金28.33噸,實現總產值100億元;生產飾面用花崗岩約70萬立方米,加工飾面板材2000萬平方米,實現產值10億元,全市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產值超百億元。
全國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範縣(市)創建活動開展以來,招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迅速行動,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把礦產資源科學合理開發、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作爲建設“兩型”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選擇,結合實際,突出重點,多措並舉,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調動全市廣大幹部羣衆的積極性,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被國土資源部授予“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範縣”榮譽稱號。
採取四項措施,合理利用礦產資源
一是整頓規範資源開發秩序,淨化資源開發環境。2005年以來,招遠結合實際,始終保持對礦業秩序的高壓態勢,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大規模的專項整治活動。
主要開展三個方面的檢查:一查礦產資源勘查秩序。對全市勘查項目定期進行排查,對檢查中發現的投入不足或不及時提交勘查報告的個別項目,全部按照規定做了糾正和處罰;二查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開採礦產資源行爲;三查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審查礦業權辦理、各類證件發放及各項工作管理情況,杜絕違法、違規審批和國家公務人員參與辦礦行爲,保障了礦業秩序長治久安。
二是依法實施資源整合,優化資源開發佈局。2006年以來,根據國家、省政府的部署,招遠組織開展了礦產資源整合工作,礦業形勢主要實現了三個轉變:首先,礦山開採秩序實現根本性好轉。徹底清理取締了無證勘查、無證開採、非法轉讓礦業權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爲。其次,礦山企業“多、小、散”和開發佈局不合理的局面徹底好轉。組建了招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山東中礦集團等大型探、採、冶一體化礦業集團,優化了開發佈局,形成了大型礦業集團持續膨脹,大中小型礦山協調發展的礦產開發新格局,全面提高了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水平。第三,礦區安全生產和治安形勢進一步好轉。通過整合,有效地解決了大礦小開、一礦多開問題,越界開採、爭搶資源等違法開採礦產資源行爲得到有效遏制,突發性坍塌、冒頂事故等安全隱患被有效防範,礦區安全生產進一步好轉。
三是實施科技興礦戰略,保護開發礦產資源。多年來,市委、市政府積極引導和幫助黃金企業引進、採用先進的採、選方法和採、選工藝,鼓勵和支持礦山技術人員進行科學研究和技術改造,重獎在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領域做出突出貢獻和科技創新的幹部職工,全市黃金行業獲得國家、省、市科研成果獎數百項,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近千項。
2011年,全市黃金礦山選礦回收率95.33%,較2006年提高0.55%,多回收黃金140公斤。隨着黃金價格的上漲,黃金礦山及時調整礦體邊界品位,並對已開採區段進行二次開發,最大限度減少資源浪費。
同時,實施“整頓—整合—技改”戰略,積極推廣石材行業開採的新工藝和新方法。目前,全市擁有開採輪鋸50臺(套),資源利用率由過去的不足40%提高到80%以上,生產成本由過去的每立方米200元降低爲每立方米80元,通過技改,每年可新增利稅3000萬元。
四是政府重視羣策羣力,治理保護地質環境。爲切實加強地質環境的恢復與治理,防止地質災害的發生,市政府每年都編制招遠市汛期地質災害防治預案,建立市、鎮、村三級羣測羣防網絡。對歷史遺留的環境破壞問題,採取“政府補一點,企業籌一點,向上爭一點”的措施,進行恢復治理,形成了強大的治理合力。
近幾年,先後關閉了位於國道兩側可視範圍內的露天採石場6處,並投資200多萬元進行了恢復治理;投資10多億元對礦區駐地村進行地質災害治理和房屋建設。
目前,80%以上的企業採用尾砂充填法採礦,每年減少尾礦排放500萬噸,既減少了土地佔壓,又防止了泥石流發生。礦山生態恢復率達到70%,一半以上礦山建成了綠色生態礦山。
建立四大機制,踐行節約集約用地
一是嚴格規範用地行爲,提高市場配置比例。運用價值規律和市場機制,通過土地市場來調節城市土地的供求關係,合理配置土地資源,優化城市結構,提高土地效益,達到集約用地、積累資金、促進城市經濟發展的目的。
充分發揮“土地交易有形市場”的作用,將所有土地交易行爲均納入陽光下操作。加強對一級市場的壟斷和控制,嚴格按照國家法規的要求,對經營性用地與工業用地一律採取招標、拍賣、掛牌的方式公開出讓;對可以協議出讓的項目用地,如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也採取公開出讓方式;對協議出讓和原行政劃撥土地改變爲經營性用途的,由政府收回,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2008—2010年全市通過招拍掛出讓土地153宗,面積8500畝,成交價款18.2億元。
二是提高土地投資強度,嚴格把好土地供應關。爲了促進集約用地工作的開展,建設項目供地必經根據單位面積的投資額來確定,進入開發區的項目投資額每畝不得低於300萬元,項目總投資不得低於3000萬元。
同時,強調對一些分期實施的大型項目可預留規劃用地,根據其實際到賬資金和生產、建設進度,實行分期供地,堅決杜絕假借項目進行圈地。認真執行各類產業、工程項目建設用地定額指標。在項目徵地時,根據項目所屬產業確定其最多用地面積,改變以前申請多少批多少的情況,從而最大程度減少土地浪費,集約利用土地。
三是積極盤活存量土地,提高建設用地利用率。近幾年,爲緩解土地供需矛盾,市政府加強了對城市低效利用閒置土地和企業閒置用地處置力度,採取收購、無償收回等各種有效措施,積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2008—2010年共盤活國有存量建設用地1722畝。積極引導郊區農村進行舊村改造,促使農民走出低矮平房住進高樓大廈,對舊宅基地進行開發復墾,這樣不但提高了土地集約利用水平,而且增加了建設用地指標。招遠市開發區溫家村通過舊村改造使本村大部分村民住上了樓房,舊宅基地通過復墾變成200畝良田。
近年來,先後對十幾個城區村進行了舊村改造,有2000多戶農民搬上了樓房,實現了由農民向市民的轉變。
四是加強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實現耕地佔補平衡。全市不斷加大對未利用土地、農用地、工礦廢棄地的開發、整理、復墾的投入,努力增加耕地面積,提高土地利用率,從而實現耕地佔補平衡。2008年至2010年招遠市共開發整理土地4846.95畝。
健全管理長效機制,保障經濟穩定發展
一是建立規範管理機制。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管理的規定》、《招遠市採礦權有償出讓暫行規定》、《招遠市耕地保護與土地使用暫行規定》、《招遠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辦法》、《招遠市國有土地儲備實施辦法》,以此作爲全市加強和提升國土資源管理水平的剛性意見。建立政府、企業、社會聯動,形成執法合力,共同遏制國土資源違法行爲發生。
同時建立了動態巡查、案件舉報、信息交流、檔案管理以及礦山督查員、國土資源協管員等工作機制,切實提高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時效性。
二是加大考覈獎懲機制。市委、市政府每年與各鎮(街道、區)、有關部門及礦山企業簽訂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目標責任狀、土地利用與保護責任狀,並與年終評先樹優和幹部任用掛鉤,以此提高各級各部門加強國土資源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是完善法制教育機制。通過開設電視專欄、廣播電臺、專題講座、報刊專題、印製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和有效保護礦產資源的重大意義,解決羣衆“礦產資源國家所有”、“土地資源國家所有”意識淡薄的問題,杜絕越界開採、以探代採等違法開採礦產資源和未批先建、亂圈亂佔違法使用土地行爲的發生。
四是加強引導培訓機制。積極引導礦區村利用好過去礦業生產積累起來的資金,加快走以礦興農、以礦興商、以礦興工步伐,培育非礦經濟增長點,保障全市經濟持續、健康、穩定發展。(供稿單位:山東省招遠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