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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物業公司:
5月開始辦撤離手續,“水電費欠賬,主要是因大部分業主沒交錢”
新物業公司:
從7月1日開始的電費由我們代收上交電業局。供電局說要把欠賬結清,才能繼續繳費用電
6月20日,成都錦江區上東花園居民送走了老物業公司,兩天後迎來了新物管公司。
讓居民們意外的是,老物業公司撤離兩個多月了,他們卻被告知小區有欠費未結清,其中電費8000多元、水費21萬多元。目前,供電局已斷了上東花園的公共用電,自來水公司的催款提示也張貼到了小區布告欄,提醒居民在8月29日之前繳清所欠水費和違約金。
居民困惑
爲何會因欠費停電
上東花園的公共用電設施已“罷工”一個多月了,路燈、樓道燈、車庫燈全部不能用。
從成都電業局下發的限(停)電通知書上看,斷電的原因是欠費。6月,該小區拖欠電費8483.63元。電業局催繳多次無果後,於7月2日停止供電。因小區居民已安裝一戶一表,斷電主要涉及小區公共用電。
該通知讓小區業委會主任李文輝很困惑,“小區公共用電費用包含在物管費之內,居民每個月都交了物管費的。舊物業6月20日撤離,撤離之前的所有費用都應該由他們結清,咋個會欠費呢?”
6月22日接手小區管理的新物業公司溫經理證實,小區欠費是導致斷電的主要原因,“從7月1日開始的電費由我們代收上交電業局,本想申請從7月開始繳費供電,但供電局說要把欠賬結清,才能繼續繳費用電。”
不只電費
還欠水費21萬多元
記者從錦江區供電局瞭解到,上東花園的8483.63元欠賬是5月15日至6月15日期間的電費。6月25日是約定繳費日,供電局工作人員湯雲東發現打不通舊物業相關責任人的電話,找到上東花園才知物業已撤離。
不僅電費,上東花園從4月12日至今的水費也未交,累計達217364元,違約金30986.1元(截至昨日)。成都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8月14日發出告示,要求居民在15日之內繳清水費及違約金。
協商解決
老物管提供欠費名單
這筆水電費到底由誰欠下、該由誰還?原物業公司經理桑子銳解釋,此前,每個月由物業公司先墊付水電費,再陸續向業主收取,業主5月份交的錢,實際上是支付的4月份的費用。桑子銳說,5月他們開始辦理撤離手續,便沒有再集中收取物管費(含電費)和水費,“目前的水電費欠賬,主要是因爲大部分業主沒有交錢。”
桑子銳說,她手頭有水電費的欠費名單,願意提供給業委會,雙方協商,以此爲憑證收齊欠款。小區業委會主任李文輝表示,他今日將主動聯繫桑子銳,協商解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