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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屋產權問題,單縣三兄妹的官司一打就是十年。官司期間房屋因舊城改造被拆遷,後來根據法院判決兄妹3人成功分家析產。而回遷房建成後,看着其他居民紛紛回遷,而三兄妹中的妹妹李延華卻一直未能回遷。李延華稱,回遷時與拆遷部門當初承諾不符,因而導致她遲遲未能回遷。
官司期間
房屋拆了
李延華說,原先他們家在單縣縣城南門裏48號院,有兩層樓和4間門市房;後因舜師步行街開發拆遷,而拆遷時,他們兄妹三人正就房屋產權問題打官司。後來,根據法院判決兄妹三人成功分家析產,而當回遷房建成後,以前的老鄰居們高高興興地回遷時,她的回遷卻成了問題。
談起李延華兄妹三人打官司。2000年,李延華的父親去世後不久,母親想趁身子骨還硬朗,做主把居住30多年的房屋分給三個兒女,可話音剛落,立即引起大兒子反對。大兒子稱,修建房屋由其出資,房屋應該歸他,且土地使用證在他名下。
原來其大哥瞞着家人將土地使用證變更在自己名下。如此,老太太將大兒子告上法庭,要求分家析產。然而,直到後來老太太離世,官司也沒有結束,三兄妹爲房子繼續打官司。
2008年,官司仍在進行。縣裏進行舊城改造,他們家的房屋面臨拆遷。李延華說,2009年,拆遷工作相關負責人找到他們兄妹三人說,“先把房子拆了,等到判決書下來再籤協議。”李延華介紹,舜師步行街拆遷指揮部有關負責人還口頭承諾,門市房、住房法院怎麼判,回遷時就怎麼分。就這樣,在房屋有爭議情況下,他們家的房屋被拆。
分得房產
兩年未能回遷
2009年12月25日,菏澤市中院作出終審判決。判決房產爲李延華父母及其大哥夫婦共同財產。房產的一半歸李延華大哥夫婦所有,另一半作爲李延華父母的遺產,由兄妹三人繼承。最終,李延華繼承原來房屋臨街門市2/3間,堂屋一層東側1/3間,堂屋二層東側間1/3間等,對應補償數額爲77404元。
李延華介紹,按照法院判決書她有臨街門市和住房,拆遷指揮部給居民的信中也指出:“拆遷房屋底層建築面積小於新建營業用房一層面積的可以回遷一間。”“其他回遷戶都是這樣回遷的”她認爲,該有她的一間臨街門市。然而,卻一直未得到合理答覆。當2010年9月份,其他居民高高興興地回遷,門市房紛紛開始營業,她的門市房和住房卻一直沒有着落。
自從房屋拆遷後,單身母親李延華帶着孩子一直租房住。李延華說,七萬多拆遷補償款她也沒領,她只希望回遷一間門市和一套住房,多出的面積她願意補錢。
情況複雜難解決
但仍會協調
時任舜師步行街拆遷指揮部負責人的王蘭星直言,李延華家的情況很複雜,“她有她的想法咱也理解”,但根據拆遷安置補償意見,按拆遷面積只能回遷兩間,而且法院判決下來後,已無剩餘外街門市房,李延華回遷外街門市根本無法安排;不過,爲了照顧李延華,當時盡最大努力處理,打算對其回遷住房優惠,給其內街門市,她卻並不同意。
多次接訪李延華的單縣信訪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面積留了兩間門市房,但按照拆遷指揮部給居民的信中的回遷辦法,李延華應該分得一間門市房。然而,指揮部解釋,由於判決書下來時,回遷方案已經確定,沒有剩餘的外街門市。現在李延華沒有房住,打算先給其解決回遷住房問題,然而,李延華擔心先回遷住房後,門市房沒了着落,一直未同意,其希望能同時解決外街門市及住房問題。由於情況複雜,目前,他們也沒有好的措施解決李延華回遷問題,不過仍會積極協調相關部門解決。(記者崔如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