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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隨著國務院樓市調控督查組工作的結束,以及『全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地稅官員房產稅稅基評估集訓』消息的傳出,房產稅擴圍呼聲越來越高。中國房地產稅改革專家組成員曲衛東表示,將來房產稅除了對城市所有已購房屋采取『普遍征收原則』,以防在二三套房認定上增加征管成本和尋租空間外,還可能對開發商已建而逾期未售的房地產征稅,以防止捂盤惜售。
微博@賈康:我不同意在我國可預見的歷史時期內照搬『普遍征收』,試點及擴面都應只調節高端:豪宅和多套房。——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博士研究生導師
微博@胡俞越:房價沒有降,反而要向房奴征收房產稅,民眾豈不更加買不起房、住不起房、租不起房?豈不是雪上加霜!——北京工商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
微博@王達內:『普遍征收』只是一種技術手段,目的是減少二三套房認定、征管成本,減少尋租空間。普遍征收後,必然會針對普通住房人出臺『免稅』、『返稅』、『補貼』的配套政策。原則肯定是:不增加民眾負擔,但是過度消費多佔資源者一定要付出成本。——中國房地產報新媒體主編
微博@復旦陳雲:房價恢復正常前,不應向普通居民(很多是房奴)征收房產稅。有些人因果倒置,認為征收房產稅後能降低房價,其實不然,高房價的原因在於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房價恢復正常後征收的房產稅,應該用於所在社區的教育、消防、治安等,而不應被國家財政拿走,房產稅與社區環境的改善和諧互動,房產也能保值增值,人們纔會樂意繳納(這也是國外的通行做法)。收稅,不過是為了『使用』,房產稅服務於最基層小區的和諧,用得其所。——復旦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副教授(整理:記者王雯倩實習生黃健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