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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石家莊市第二批1707套公共保障房將面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以及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低收入無房戶家庭開始受理申請,按照申請程序,9月29日這批保障房就將分配到戶。
『公租房』明起開始受理申請
繼首批3615套廉租房已經搖號分配到戶之後,石家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近日印發了《石家莊市2012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分配方案》的通知,《方案》稱將從8月17日-31日受理石家莊市2012年第二批、共計1707套公共保障房的申請。
據了解,第二批公共保障房的申請,主要面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以及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低收入無房戶家庭。事實上這部分人群主要就是原來公租房覆蓋的『夾心層』,由於目前石家莊正在試點兩房並軌,已經將廉租房和公租房統稱為『公共保障房』。
四類人群可申請本批次保障房
記者看到,根據該《方案》,以下四類人群可申請1707套公共保障房,分別為: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保障房,應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本市市區戶口滿3年,且在市區實際居住;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市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人均月收入低於1711元;3、無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另外,單身(含離異)申請人須滿35周歲;離異時間須滿2年。
新就業人員申請公共保障房,應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本市市區常住戶口或暫住證(居住證);2、持有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畢業證,畢業未滿5年;3、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4、本人及家庭成員在市區無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5、收入穩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保障房,應符合以下條件:1、持有就業地城鎮暫住證(居住證);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市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人均月收入低於1711元;3、在市區居住2年以上,勞動關系穩定,並有手續完備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4、在市區地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或累計繳納社會保險2年以上;5、本人及家庭成員在市區無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另外,單身(含離異)申請人須滿35周歲;離異時間須滿2年。
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對於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低收入無房戶家庭,可填報《石家莊市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請表》,直接參與本批次保障房的搖號分配。配租成功的,要自動放棄廉租住房保障資格;配租未成功的,繼續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
不同人群申請方式不一樣
與廉租房的申請方式不一樣,據介紹,本批次公共保障房的申請方式區分不同人群,申請辦法和程序也不盡相同。首先,8月17日-31日為申請時間,其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申請;新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須通過工作單位進行申請,工作單位須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工作單位負責匯總後報單位注冊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8月17日-9月2日為受理及初審時間。受理部門收到申請人或申請單位的申請材料後,及時查驗申請材料。街道辦事處負責入戶和到申請單位調查核實。初審完畢,街道辦事處將初審通過的申請人匯總報區住房保障部門,同時在申請人所在的申請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9月3日-21日為審批時間。區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完成初審合格對象的審批。經審批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當書面告知申請單位或個人;經審批符合申請條件的,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在申請單位及區政務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進入配租輪候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