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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3日發佈《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集中投訴事件處理應急預案》,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集中投訴報告形成後,24小時內趕赴現場,覈實情況,收集相關證據,48小時內進行現場勘察和調解。
A
投訴超過3件定爲集中投訴
河南省的這一規定要求,凡在河南省境內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因房屋工程質量、維修質量、服務質量等發生的集中投訴事件,均進入應急預案處理程序。集中投訴事件是指對同一工程質量問題的投訴案件超過3件(含3件)以上。
B
48小時內進行現場勘察和調解
根據要求,河南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集中投訴應急體系、制定應急處理制度。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的集中投訴。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有問題,當事人或其他相關人員可採用電話、書面、來人等多種形式進行集中投訴。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受理集中投訴事件後,應立即啓動應急預案。由主管領導擔任應急組織指揮長,召集應急組織成員24小時內趕赴現場,迅速覈實有關情況,收集相關證據,做好筆錄。在形成報告後,組織協調被投訴者單位、當地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及專家等人員,48小時內進行現場勘察和調解。調解處理決定一旦作出,主管部門負責監督調解處理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