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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8月13日獲悉,天津市百貨商業協會日前向全市百貨零售業發出倡議,商業企業在經營中要嚴格自律,規範經營行爲,促銷要明折實價,嚴禁虛假宣傳。
據悉,市百貨商業協會此次倡議的具體內容包括五項“節假日促銷和平日正常促銷規範”和三項“一致行動準則”。
其中,“節假日促銷和平日正常促銷規範”爲:
1.要加強行業自律,規範促銷行爲,制止價格戰,不搞虛假誤導消費者的促銷宣傳廣告;
2.有關促銷活動的戶內戶外廣告及媒體宣傳廣告必須如實反映,不得使用含糊的、易引起誤解的語言和文字誤導消費者購買或接受服務;
3.杜絕促銷相互壓價等不正當競爭,堅持明折實價,出臺促銷價格要適度,不搞低於進貨價的促銷(特例品、過季品除外);
4.降價銷售、打折讓利的商品,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如實說明降價、打折的實際內容,禁止以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的方式進行促銷;
5.組織滿額送、價外饋贈、有獎銷售、積分返利等促銷活動,以公示方式向消費者明示具體規則,不饋贈三無產品、假冒僞劣商品或藉此推銷質次價高商品。
“一致行動準則”包括:
1.無論是店慶還是節假日促銷活動,都要合理安排促銷次數和期限,並且保證促銷商品質量和服務質量,恪守職業道德,完善服務;
2.注重企業形象和社會責任,正確處理繁榮市場、拉動消費、完成指標與行業自律、維護共同市場環境之間的關係;
3.倡議書反映行業企業的共同心聲、共同利益,靠共同自覺遵守,共同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