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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租賃期滿中介公司以各種理由不退押金等違法行爲,北京市工商局今天表示,將繼續加大對房地產經紀行業的整治力度,今後對存在多次違法等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房屋中介,重罰以外,還將予以公開曝光。
北京市工商局9日召開上半年房地產經紀行業整頓的階段成果。北京市工商局12315消費申訴舉報中心統計顯示,今年1到7月,共接到涉及房屋中介類申訴1337件,佔北京市申訴總量的4.57%。目前已辦結1314件,爲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18.29萬元。
在這些申訴中,投訴中介公司在租賃期滿後,以各種理由不退還押金、拖延退還或只退還部分押金的,佔到投訴總量的52.7%,達到704件。“接到的投訴中,中介公司不退押金的理由五花八門,”北京工商局12315消費申訴舉報中心主任任亞娜舉例說,如下雨房屋漏雨造成牆體污損,房屋中介以污損爲由拒退租客押金。
租賃期內,由於中介與房主有糾紛而導致消費者無法繼續租住的投訴排在申訴問題數量的第二位,有145件。而中介公司提前與消費者解約,並拒絕退還消費者預付的房租、押金等費用的投訴有122件,位居申訴排行榜第三。消費者與房屋中介公司的糾紛還包括:中介公司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傢俱、家電等生活用品;租賃合同簽訂後,中介公司未按約定提供房屋或拖延提供房屋等等。
北京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將繼續加大對房地產經紀行業的整治力度。今後,重點整治的10種房地產經紀違法行爲包括:房地產經紀機構隱瞞重要事項,合同期滿後無正當理由拖延支付客戶資金,使用未取得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房屋租賃經紀活動,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以及僞造、變造合同示範文本等。
負責人表示,今後,對存在多次違法等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房屋中介,在重罰以外,還將予以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