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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整治房產中介9宗罪
本報訊(記者楊濱)在高房價的壓力下,租房成爲不少人的選擇,人們對房產中介的不滿也像房價一樣不斷攀升。市工商局今天上午表示,將重點整治扣留押金、不退訂金等10種房地產經紀違法行爲,對存在多次違法等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爲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予以公開曝光。
今年1至7月,工商部門共接到涉及房屋中介類申訴1337件。從4月中旬開始,市工商局會同市住建委,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對房地產經紀行業爲期6個月的專項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立案120件,結案102件,罰沒款65.7萬元,消費者投訴量自整治以來環比呈下降趨勢。
重點整治9種違法行爲
未取得營業執照或超出經營範圍擅自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
房地產經紀機構未在經營場所明顯位置公示有效的備案證明正本、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註冊證書複印件、房地產經紀服務內容及相應佣金標準、本機構投訴電話、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推行的合同示範文本等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公示的其他證件和材料。
房地產經紀機構使用未取得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房屋租賃經紀活動。
房地產經紀機構發佈虛假廣告或利用虛假信息誘人訂立合同,損害委託人或相對人利益。
採取惡意串通、脅迫、欺詐、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
無正當理由拖欠房屋租金、扣留押金、不退訂金。
房地產經紀機構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對委託人隱瞞與委託人有關重要事項。
違反有關規定從事居間、代理業務範圍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
消費者最恨6件事
租賃期滿,中介公司以各種理由不退還消費者押金或拖延退還押金或只退還部分押金。
消費租賃期內,因中介公司與房主的糾紛,導致消費者無法繼續租住。
中介公司提前與消費者解約,並拒絕退還消費者預付的房租、押金等費用。
中介公司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傢俱、家電等生活用品或房屋修繕服務,導致消費者無法正常生活。
租賃合同簽訂後,中介公司未按約定提供房屋或拖延提供房屋。
中介公司不履行合同中關於消費者提前退租、轉租的約定。 D044
租房故事
搓火
雞蛋裏挑骨頭就是不想退押金
“三番五次地協商後,中介公司還是說傢俱都用壞了,只能退一半的押金,我也就同意了,實在沒精力耗下去。”5月份,小鄭從八里莊搬了出來,2400元的押金只拿回了一半。
八里莊靠近地鐵四惠站,離小鄭上班的地方較近,是她去年通過中介公司找的房子,今年的5月10日到期。“老房子住的還湊合,本想續租的,可中介說再簽約房租最少2900元,漲價太快。”爲了節約租金成本,她和好友在北四環找了處離地鐵遠的地兒,每月租金2600元。
退房當天,小鄭記得,經紀人從進屋起就不斷挑毛病,一會兒說傢俱壞了,一會兒說房子太髒得重做保潔,“繞了一圈,那意思就是2400元的押金不能退,很明顯,就是想白拿這筆錢。”
窩心
房子剛住兩個月就被要求快搬家
“羅永浩微博上找中介公司討說法立馬就有回覆,我找了一個多月才肯協商,小人物傷不起啊。”儘管簽了新的租賃合同,可秋雁還是對4個月前發生的一幕耿耿於懷。
去年年底,秋雁通過一家中介公司,找了套三居室的託管房,每月租金6060元。今年春節過後,剛適應新的環境,2月底,她卻接到經紀人的電話,說房子已經被業主賣掉,要求她和室友立即搬家。
“租房時,經紀人口口聲聲地說,這是真房源,代理租賃,精裝修,包網絡和房屋維修,可剛住不到一個季度就要趕我們走。”秋雁告訴記者,當時的她,望着簇新的合約書,心裏滿是疑惑和不平。
憋氣
提前退租遇煩惱房東中介都打劫
小靜這一個月很煩惱,每天都在想着如何和中介協商、鬥爭。
去年,她在崇文門附近花3800元租了套一居室,按照合同約定,是今年9月份到期,可因爲個人原因,小靜想換房子,便提前一個月給中介打了電話,讓他們找新的租客。
“按照當初協商好的,如果租賃期滿前退租,提前一個月告知,就不存在違約。可聽完電話,中介就不幹了,硬說我違約,押金不能退。”
房東也跟着說她違約,也得扣一個月的房租,總共7600元。“說遍了各種道理,就是不依不饒。這和打劫沒兩樣啊。”趙瑩瑩J201
作者:楊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