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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晚上,《關於規範居住地塊以內城鎮公共道路規劃建設與管理工作的意見》通過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廣州市市長陳建華在審議過程中“敲打”個別官員,公共道路規劃一定要公示,並且要寫進預售合同,“如果審批預售證的官員把關不嚴,就要啓動問責,誰發證誰下課,撤銷職務”。
據悉,上個世紀末,廣州形成了多個大型封閉式居住小區,而部分原規劃在宗地以內本應對公衆開放的城鎮公共道路被納入封閉範圍,導致已建道路不開放、未建道路難建設等問題。在昨天的常務會議上,一位局長也坦言,自己居住的小區,原先也是先有公共道路規劃再有小區的,“我提醒過有關單位,抓緊建公共道路,結果後來小區蓋好了,路也被封閉起來了,再也修不起來了”。
陳建華聽完討論部署工作後,有感而發:明明公共道路早就規劃好了,部分開發商就不告訴業主,這是欺騙人。“我以前在從化工作時就遇到一件事,有個發展商將一座公共橋樑納入小區,並宣傳成自己的私家橋,我馬上將真實信息通報媒體,給他們曝光。”要保障業主、羣衆的公共權益。公共道路如果修建滯後,最後勢必影響公共交通,也最終影響到業主自己的出行。
“管理部門也有責任,規定一定要細緻,如果沒有做到,有關部門應該出臺相應處罰措施”,陳建華接着說,今後管理部門要嚴格把關,從科長、處長到局長,都要嚴把規劃編制、建設驗收、審查預售合同等系列環節,公共道路等公共設施要公示,“誰要是漏項,把證發出去就要問責,誰發證誰下課,撤銷職務,不要和一些不規範的公司穿一條褲子”。
陳建華坦言,城市快速發展,規劃的編制要有適度超前的意識,必須提前謀劃,科學安排。(記者徐海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