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通州區臺湖鎮水南村原村委會主任郭鐵柱在庭上聽審。本報記者蒲東峰攝
通州區臺湖鎮水南村原村委會主任郭鐵柱被控在拆遷過程中弄虛作假,詐騙鎮政府搬遷補助費等共計1385萬餘元。昨天,郭鐵柱在市二中院受審,當庭認罪。雖然鎮政府開會培訓過拆遷政策,但郭鐵柱稱他都不怎麼去,不清楚內容。
現年40歲的郭鐵柱是通州區人,初中文化程度。郭鐵柱當庭說,大約在2004年,他租賃了村裡16畝土地,建了家具廠、煤廠,還開了一家飯店。因為辦執照很困難,他的家具廠和煤廠都沒有營業執照。2010年6月,他當上了村主任,隨後趕上了村裡拆遷,他的廠子都在拆遷范圍內。
根據檢方指控,2010年9月至12月間,郭鐵柱為他的家具廠和煤廠分別借用了兩個村民的營業執照,並開具了虛假經營地證明等,以個人名義與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通州區分中心、通州區臺湖鎮人民政府簽訂搬遷補償協議,詐騙搬遷補助費、企業提前搬遷獎勵費1259萬餘元。同期,郭鐵柱還偽造其飯店與供電單位有高壓供用電合同等,詐騙搬遷補償款126萬元。去年5月,因有人匿名舉報,郭鐵柱被立案偵查。檢方認為,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郭鐵柱承認指控屬實。他說,當時,鎮政府組織各村村主任學習過拆遷政策,但他沒怎麼去聽過,也不記得政策內容。拆遷後,好些事情都沒弄明白,他就稀裡糊涂地開始了拆遷。
雖然認罪,但郭鐵柱還是不停辯解,堅稱借給他執照的兩名村民確實租賃了他的廠房,雙方確有合作。但這兩名村民卻在證言中否認,稱只是單純借執照給郭鐵柱,也知道郭鐵柱就是為了多要拆遷款。他們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都是一個村的,算幫他忙』。
郭鐵柱說,拿到拆遷款後,他都轉到了外甥女的名下,讓對方幫忙做理財。他稱,如果法院認定他獲得的補償款都違法,他願意退賠。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記者裴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