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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出《關於深入推進舊住宅區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15年,設區市中心城區基本完成舊住宅區綜合整治任務。
據瞭解,各地將按照通知要求,有計劃地積極推進舊住宅區綜合整治,對本轄區內舊住宅區的住戶構成、房屋狀況、配套設施情況及存在的突出問題等基本狀況開展全面摸底調查,建立舊住宅區基本情況檔案;結合城鎮化和城市現代化建設進程,以及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工作,科學制定舊住宅區綜合整治三年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分期分批組織實施,逐步改變舊住宅區的面貌。
一些地方舊住宅區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設施缺損、環境髒亂差。按照通知要求,其整治改造的內容及標準要以滿足居民最爲迫切的居住需要爲中心,充分考慮當地舊住宅區現狀、可籌措資金規模等因素,科學合理地加以確定。整治內容包括環境綜合整治、房屋維修養護、配套設施完善、建築節能改造等。爲此,地方政府將增加對舊住宅區整治改造的資金投入,完善資金籌措機制,發揮政府投入的支撐與引導作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記者吳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