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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一套經適房是每一個“夾心”階層家庭的夢想。本來願望就可以成真了,卻因爲街道工作人員“一時疏忽”,導致準購證下發3年後纔拿到手。而這時,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已發生了變化。眼瞅着到手的新房即將“飛走”,街坊樑小姐一籌莫展,她向羊城晚報求助。記者爲此連日走訪了街道和相關部門……
遲到三年的準購證
樑小姐一家五口都租住在越秀區大新街。2007年年底,樑小姐一家遞交了購買經適房的申請,之後一直沒有音訊。樑家人也多次打聽,街道辦總是告知:準購證還沒有下來。
一晃4年過去了,去年12月,看到同期申請的、家庭條件差不多的都已紛紛入住經適房,但樑家卻一直沒有動靜。樑小姐便到國土房管局查詢,資料顯示:早在2009年1月25日,他們的申請就已經通過,是大新街專門負責住房保障的工作人員鄧某簽收的。也就是說,3年前,這張準購證就已經到了樑家所在的街道辦。
今年1月,樑小姐到街道辦追尋準購證,工作人員果然從厚厚的一疊資料中翻出了他們的準購證。樑小姐一看,到手的準購證僅差幾天就要過期了,還怎麼來得及買房?!多次交涉下,街道辦同意將準購證的有效期延至2013年1月25日。記者看到,樑小姐出示的準購證左上角蓋着“同意延期一年”的印章。
街道承認工作疏忽
準購證爲什麼會滯留在大新街街道辦長達3年之久?街道辦民政科一位科長向記者承認當時確實是由於街道工作人員的疏忽,導致準購證沒有及時發至申請人手中。他表示已經向樑家道歉了。
那位科長解釋,2011年底,在大新街街道辦事處工作檢查中,他們就發現此問題,隨即負責此項工作的鄧某提出辭職。爲了讓此事對居民的影響降到最低,大新街在與越秀區房管局相關部門溝通後,將樑小姐的準購證延期一年。
“這已經無濟於事!我們可能買不到房了。”樑小姐告訴記者,當年申請時,樑小姐的爸爸在家待崗、媽媽在大新街黨員活動中心值班、她和弟弟當時都還在讀書,還有一個已經退休的奶奶。一家五口人的收入來源只有媽媽的工資和奶奶的退休金,約2900元左右,爸爸則打散工幫補家計。
如今她和弟弟都已經開始工作,家庭月可支配收入大約7500元,已經超過了廣州市所規定的6096元。“我們現在是不夠條件買經適房,更買不起商品房。怎麼辦?”樑小姐焦慮地說,“畢竟房子是我們一家五口多年來的夢想。”
再次審覈可能不達標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樑小姐延期的準購證是有效的。準購證的有效期雖然是3年,但是根據相關規定,在到期之前可通過街道辦遞交申請,延期一年。但是準購證發放後,如果居民決定買房,相關部門會再審覈購房者目前的經濟條件,如果不符合條件,會影響甚至取消購房資格。
對樑小姐一事,大新街街道辦也表示盡力補救。在其繼續享有選購經適房資格的同時,街道辦已於5月10日向房管部門提出公房申請,以減輕樑家住房壓力。目前,該項工作還在進一步協調中。
三年的損失由誰承擔?
由於街道辦工作人員鄧某的疏忽,導致樑小姐可能買不到經適房,這個責任又該由誰承擔?樑小姐說,這4年來,房租是每月2100元;而2009年經適房的購房費用大約是27萬元左右。
對於賠償問題,那位科長表示,樑小姐的準購證如今還在有效期內,今年9月就會推出4000多套經適房,“他們還是會有機會的”,稱“暫時還沒有買不到房的問題存在,應該不存在賠償問題”。
記者隨後諮詢了相關法律人士,對方表示,樑小姐這種情況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向街道辦索賠,即使最後樑小姐買上房,也可以就3年的損失提起行政賠償。(記者馮小靜實習生李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