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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區臺湖鎮水南村原村委會主任郭鐵柱被控在搬遷過程中弄虛作假,3個月內騙取鎮政府搬遷補助費、企業提前搬遷獎勵費等共計1385萬餘元。今天上午,郭鐵柱因涉嫌詐騙罪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受審。
現年40歲的郭鐵柱是通州人,初中文化程度,曾任通州區臺湖鎮水南村村民委員會主任。去年5月5日,他因涉嫌受賄罪被通州公安分局刑事拘留,通州檢察院反貪局偵查終結後,以郭鐵柱受賄、貪污罪移送審查起訴。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公訴後,最終指控郭鐵柱涉嫌詐騙罪。
走上法庭的郭鐵柱讓人絲毫感覺不出一村之長的有力與幹練,而是一副“糊塗官”的樣子。他當庭表示認罪,稱指控屬實。根據郭鐵柱的供述,早年他租賃了村裏十多畝土地,建了3個廠房,還有一塊苗圃。2010年6月,他當上了村主任,隨後趕上了村裏拆遷。當時鎮裏組織各村村主任學習過拆遷政策。但郭鐵柱說自己沒怎麼去過,也不記得政策內容。拆遷後,好些事情都沒弄明白,“我就這麼稀裏糊塗地開始了”。
檢方指控稱,郭鐵柱於2010年9月至12月間,採取篡改土地承包合同、借用他人營業執照、開具虛假經營地證明等手段,虛構在搬遷中所提供企業具有用地和經營合法手續的事實,以個人名義與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通州區分中心、北京市通州區臺湖鎮人民政府簽訂搬遷補償協議,詐騙搬遷補助費、企業提前搬遷獎勵費1259萬餘元。同期,郭鐵柱採取僞造高壓供用電合同等手段,虛構在搬遷中所提供企業變壓器合法手續的事實,以個人名義與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通州區分中心、北京市通州區臺湖鎮人民政府簽訂搬遷補償協議,詐騙搬遷補償款126萬元。
檢方認爲,郭鐵柱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記者邱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