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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綱要》近期或出臺
保障房將內部流轉不予上市,減少直至停止經濟適用房供應……記者昨日從市住建局獲悉,《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綱要》目前已經報批,或於近期正式出臺。
探索建立保障房內部流轉機制
《綱要》提出,將創新公共租賃住房持有模式,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可面向經認定的重點企事業單位出售。企事業單位持有的公共租賃住房,只租不售,用以解決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問題。
“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內部流轉機制,對於新售出的保障性住房,買受人需轉讓的,應面向在冊輪候家庭出售,實行內部循環、封閉運作,促進住房保障的可持續發展。”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同時,建立全市統一的保障性住房數據庫,加強後續監管,對弄虛作假騙購、騙租保障性住房或騙取貨幣補貼,未按合同約定使用保障性住房或存在轉租、轉售等違規違約行爲的,依法嚴肅查處,同時作爲不良行爲予以記載、公示,並告知當事人所屬單位和徵信機構。
保障範圍向非戶籍家庭延伸
《綱要》提出,深圳要全面實現戶籍低保(含低保邊緣)、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應保盡保。“在充分考慮深圳城市發展定位、財政承受能力、產業升級以及結構調整等因素的前提下,將住房保障對象從戶籍低收入家庭擴大到戶籍無房家庭,將保障範圍從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向非戶籍住房困難人才家庭延伸。”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同時,建立和完善以公共租賃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爲主,以貨幣補貼爲重要補充的住房保障方式,合理確定“租售補”比例關係,探索租售轉換機制。減少直至停止經濟適用住房供應,逐步建立安居型商品房配售體系;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將廉租住房統一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體系,逐步實現以租爲主。靈活採用貨幣補貼方式,充分挖掘利用社會存量住房,滿足不同住房保障對象多樣化需求。
安居型商品房將成保障房主體
作爲深圳在全國首創的保障性住房系統中的新形式,安居型商品房將成爲未來深圳保障性住房的主要構成部分。
“安居型商品房將作爲‘十二五’期間保障性住房的主要供應方式之一,規模佔保障性住房供應總量的一半左右。”這位負責人介紹說。
安居型商品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銷售價格和轉讓年限,按照規定標準,主要採取市場化運作方式籌集、建設,面向符合條件的家庭、單身居民配售的具有保障性質的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主要覆蓋夾心層和人才,即中等偏低收入家庭。
此外,深圳將實現安居型商品房的以需定建。全面建立安居型商品房輪候庫,及時掌握安居型商品房的潛在需求,包括申請人數量和結構、地域需求、戶型需求等,從而切實解決當前大規模建設保障性住房所面臨的需求不清、結構不明等現實問題。(記者李秀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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