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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7月23日表示,近期發佈的鼓勵民間資本參建保障房的通知中要求,要積極採取措施,消除民間資本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政策障礙。
據此,今年8月底前,各地要對本地區民間資本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各項政策進行一次梳理,包括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同時,通知對民資參建保障房的具體方式、所享有的政策都做了明確。
此外,該通知還要求,對已列入年度建設計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各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及時公開項目名稱、位置、佔地面積、建設規模、套型結構、總投資、開竣工時間等信息,便於民間資本參與。
而鼓勵民間資本參建保障房主要是指,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根據市、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通過直投、間投、參股、委託代建等方式參與廉租房、公租房、經適房、限價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按規定租金標準、價格面向政府覈定的保障對象出租、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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