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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廣州7月7日專電(記者歐甸丘)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6日在深交所發佈公告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被責令改正信息披露違法行爲,董事長鍾信才被責令就信息披露存在問題作出公開說明。
根據發佈的公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發現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報、2010年中報及年報、2011年中報及年報未披露與佛山施諾奇加州電氣有限公司、佛山市斯朗柏企業有限公司的關聯關係、關聯交易;未在上述定期報告中披露與(香港)青海天際稀有元素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的關聯關係;未如實披露與香港天際共同出資設立青海佛照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的關聯交易。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認爲,公司的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券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決定對該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責令佛山照明予以整改,於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補充披露與施諾奇、斯朗柏、香港天際的關聯關係及近三年的關聯交易情況,以及更正後的2011年年度報告。同時責令鍾信才公開說明前述四家公司與其本人及佛山照明的關係,以及未及時向佛山照明董事會報送關聯關係說明的原因。
佛山照明在公告中表示,針對廣東證監局提出的上述問題,公司高度重視,及時向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了傳達,將組織相關部門認真研究落實,儘快形成整改方案,並按規定程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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