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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物業與送水工不存在任何合同關係,收錢是不合理的
送水工到金智大廈送水,門衛按每桶水一元錢收取管理費,送水公司感到物業的此種做法有欠公平。
3日上午,記者來到位於南小街上的金智大廈5號樓,在B座電梯口旁的宣傳欄上,仍能看到金智物業貼出的有關桶裝水配送管理的通知。該通知大致由兩部分內容組成,前部分是告知廣大業主自2012年7月1日起,某水業開始爲業主提供桶裝水業務,隨後就是桶裝水的品牌和價格,以及桶裝水水票的促銷情況。同時告知大家物業客服中心代售該水業桶裝水水票。後部分是爲加強樓宇電梯使用管理,桶裝水配送公司在進入該樓宇送水需繳納每桶1元~1.5元管理費,此管理費用於公共電梯磨損及送水人員乘用電梯電費支出。
9時10分左右,恰巧一送水工開着電動三輪車到小區送水。剛到小區門口,門衛室一工作人員拿出一個本子,走向送水工。得知送水工要往樓上送一桶水後,將本子遞給對方讓其進行了登記,隨後送水工拿出一元錢給了對方。
該送水工說,以前他往該小區樓上送水,乘坐電梯時都不收費,自從7月1日纔開始收費的。物業人員說是電梯磨損費等。可是他認爲,小區的電梯並不是智能卡控制的電梯,而是敞開式的,只要想往樓上走,任誰都可以乘坐電梯。他們送水用電梯要交費,那麼爲何不收往樓上送外賣、送快遞、搬家公司用電梯的費用。根據電梯旁張貼的配送桶裝水的管理通知內容可以分析出,很有可能是物業公司爲了售賣自己的水而推出的此種舉措。
“我們也曾試圖同物業溝通,可對方讓我們和業主協商,看這一元錢到底怎麼出。訂水業主是我們的上帝,況且收費是物業行爲,和業主根本沒什麼關係,如果我們給業主反映,業主大不了換水。這很可能就會造成顧客的流失。”該送水工說。
金智物業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物業確實引進了一家售賣桶裝水的水業,且在客服中心就能買到水票。而且小區裏面也有自動售水機,買水很方便。這次物業推出對外來送水人員收取管理費,目的就是爲了更好的管理小區,因爲平時外來送水的人員太多,至於送外賣的、送快遞的乘電梯,確實還沒有收費。
河北姜鐘律師事務所李景國律師:電梯是屬所有業主的公共財產,只是委託物業公司進行管理。物業卻通過管理的權利進行收費謀利,是否經過了全體業主的同意?當然,即使經過了業主同意,磨損費和電梯電費也應該由業主來分擔。還有,物業公司與送水工之間並不存在任何法律或事實上的合同關係,所以在此情況下,物業公司收取送水工的錢是不合理的。
河北世紀方舟律師事務所律師康君元:物業在給居民推薦自己所引進的水業的同時,收取外來水業公司的電梯磨損費等,涉嫌不正當競爭,不符合市場自由公平競爭原則,侵犯了業主消費時自由選擇的權益。□社區記者秋實實習生尹攀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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