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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購買朔州市某小區商住樓的業主們向本報反映,開發商要求他們補交“多出來的建築面積款”,卻不讓他們丈量面積。目前,朔城區建設局已經介入此事。
6月29日,記者在朔城區開發南路的該小區售樓部門口看到一張醒目的通知:“我公司定於2012年6月18日至29日,爲購買小區商品房住戶辦理房產證,辦理時間爲12天,望大家相互轉告”,並詳細寫明辦理手續和收費明細。業主李女士拿出了開發商剛剛給她算出來的單子,她的購房合同上寫的是74.75平方米,辦房產證時,開發商說房子實際面積是78.74平方米,多出3.99平方米,李女士除了要交辦房產證的錢以外,還需支付差價8059.8元,“我這還算多得不多的,有好些都是多出了5平方米以上。每戶都不一樣,要補的差價也不一樣”。業主楊先生說:“我們要求實地測量房子時,開發商又不給我們鑰匙。開發商說,這多出來的是公攤面積。”
這個小區是早在2010年5月就開發的商品房小區,9棟樓共218套房,面積從55平方米到120多平方米不等,業主們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次性或者分期早已經繳納了全部購房款。起初開發商承諾在2011年5月業主就可以入住,然而直到現在開發商才通知辦理房產證、交房子。在辦理房產歸屬手續時,售樓部工作人員說,所有的房子建築面積增大了,要業主支付所增加面積相應的房款,而且每棟樓增大的面積也不一致。購買了9號樓的王先生說,他所購房屋明明是83平方米,可辦房產證時,售樓方卻說是房子多出了8平方米,要他交2.4萬多元,他當即提出要自己測量到底是多大面積,售樓方卻不讓他去測量,“反正不交錢就不給辦理房產證。”
據售樓部工作人員說,增加的面積各不相同,2號樓原本79平方米的住房現在增加了8.9平方米,1號樓80平米的住房增加了6平方米,其他的也有面積不等的增加。
記者多方和開發商聯繫,一直沒有結果。記者致電朔城區城建局盧勇局長,他介紹,上週他們接到業主們的反映後,已經開始重新丈量樓房實際面積,具體如何補交差價,需要等全部丈量完才能一一確定,“不是開發商說多少就是多少”。(記者王晉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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