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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道垃圾堆積如山。
物業公司張貼的撤場公告。
業主稱,合同規定了物業公司在貼出撤場公告2個月後纔能撤場,但是麗都物業在貼出公告後一個月就撤場。
『由於《條例》剛剛開始實施,很多基層組織對政策尚不熟悉,很多事情還得主管部門親力親為。』
7月1日,《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可就在6月29日《條例》實施的前兩天,自貢市匯東區學苑街物華晶捨小區所屬的四川麗都物業有限公司因為『部分業主不交物管費,公司無法維持經營』,在貼出撤場公告近一個月後,正式撤出小區。對於小區物管突然撤場的原因,小區業主與物業公司各執己見。
昨日,自貢市房管局的相關部門,已經責成物業公司盡快恢復小區照明系統和恢復小區物業服務,並成立業主委員會。
業主:每次都交了物管費
對於小區物管突然撤場的做法,小區業主感到非常氣憤,稱該物業公司接管該小區以來,一直存在很多管理問題,而此次撤場更是違背了和業主簽訂的合同條款,小區業主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車進系統從我住進小區以來就一直沒修過,小區各種問題,都不管。』物華晶捨小區業主餘濟川說到此次物業公司撤場問題十分氣憤。
對於此次物業公司撤場給出的理由,餘濟川表示懷疑,『每次去繳費的時候,都說繳齊了,現在又
說很多人沒交,而且讓他們公示沒繳費的業主名單,也不公示。』
物管:收不到物管費月虧5千
6月1日,在物華小區的公告欄和樓梯間張貼的『物業公司撤場公告』,引來不少居民駐足觀看,『物業公司要撤場?』不少居民認為物業公司只是在開玩笑。
在張貼的公告單上,物業公司稱其撤場也是不得已而為之,『晶捨因部分業主和住戶持續不交物管費,致使物業經營非常困難,物管無以為繼……』並公布6月25日早上8點正式撤場,但實際撤場時間比預先約定的時間晚了四天。
『物業公司從物華晶捨撤場是因為有很多業主不交物管費,公司難以經營下去。』麗都物業一位李姓經理說,目前還有六七十家業主沒交去年的物管費,其中有幾戶更是從2009年接了房到現在都沒交,目前公司還有好幾萬元的物管費沒收回。
『我們維修費也很大,現在是嚴重虧損。』李經理說,該小區房屋外租的情況很多,人員復雜很難管理,設施也經常破損,『每個月我們基本上要虧損5000元,再這樣下去,公司真的承受不起了。』
爭論1公共設施從不維修?
業主:小區存在安全隱患
據餘濟川介紹,2009年,自己拿房後,這裡的車進系統和門進系統就一直是壞的,物業公司從來不維修,電梯也經常壞,小區存在很
大的安全隱患。『不僅如此,本來二十多個的停車位,小區裡經常停了五六十輛車,由於車進系統是壞的,門衛對外來車輛、人員等也不進行登記,造成很多小區業主沒有停車位。』餘濟川說。
物管:因為沒有大修費用
對於業主反映的車進系統、門禁系統、電梯經常壞的問題,李經理說,由於該項目沒有維修基金,業主反映的問題都是屬於『大修費用』裡面的,由於業主一直沒有共同繳納大修費用,一直以來,小問題都
是由物業公司在承擔,這些大的維修問題就需要業主們共同解決。
李經理說,所收的物管費是不包括大修基金的,要解決小區的大修問題,業主們應盡快成立自己的業主委員會,或找到新的物業公司來解決。
爭論2撤場違反合同要求?
業主:尋找法律途徑來解決
據餘濟川介紹,當時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合同上,明明規定了物業公司在貼出撤場公告2個月後、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或找到新的物業公司後纔能撤場,但是麗都物業在貼出公告後一個月就撤場。
『現在小區內沒有監控、沒人打掃衛生,外面的人也可隨意進出小區,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餘濟
川說,目前小區內以餘濟川為代表的幾位業主正在積極籌備成立業主委員會,昨日,已經建議每戶業主繳50元錢,請臨時的保潔來打掃衛生。
『我們現在有兩個方法:一是成立業主委員會,共同管理小區物業問題;二是尋找新的物業公司接管。』餘濟川說,對於四川麗都物業公司不負責任的行為,業主代表正在尋找法律途徑來解決。
物管:積極地面對法律程序
據李經理介紹,物業公司撤場可能是解決小區大修費用問題的最好方式,『建議業主要盡快成立
業主委員會,共同解決小區大修費用問題。』李經理說,希望小區業主能夠理解物業公司的做法,至於如果業主要走法律程序來解決此問題,麗都物業會積極地面對。
主管部門要求物業服務維系到兩個月之後
昨日,物華晶捨的小區業主代表與物業公司的代表到自貢市房管局相關部門進行協調處理。自貢市房管局物業管理科副科長張佳音說,我們已責成物業公司盡快恢復小區的物業服務,並將物業服務維系到兩個月之後,『同時,我們還讓小區業主盡快組成業主委員會。』
根據7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條例》規定,今後我省將要求街道辦事處組織、指導、協調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設立,協調處理物業管理糾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據張佳音透露,雖然《條例》中明確,要將小區的糾紛化解在街道等基礎組織,『但由於《條例》剛剛開始實施,很多基層組織對政策尚不熟悉,很多事情還得主管部門親力親為。』張佳音說,如果該物業公司執行不力的情況下,主管部門將會強制執法。
新聞鏈接
物管擅自撤離可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還明確,物管從事與其資質等級不相符合的服務或變相轉讓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書的,可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擅自撤離物業管理區域、停止物業服務,未履行相應告知和交接義務的,可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拒不退出物業管理區域的,可處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熊強實習記者敖陶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