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拿出多年積蓄買了一套新房,高高興興住進去以後,卻發現拿不到房產證。內江市東興區中興路金河花園有10多戶業主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5年了,他們的房產證仍在等待中。
開發商說,房管局從2007年開始停止給6+1躍層房屋辦房產證,這是政府政策的斷層,他們也無奈。業主龍女士納悶了:用血汗錢換來的房屋,就這樣夭折了?
業主:買房5年房產證拿不到
2007年7月,家住內江市東興區的賴敏,在中興路金河花園買了一套6樓的住房。“訂房時,售樓部的人說房子共7層。”
房子買在賴敏樓上的龍女士,買房時卻遇到了另一種情況。“當時房子還在修建,開發商給我們看的圖紙上就只有6層。”龍女士還請做施工員的姐夫來爲自己把關。
“當時圖紙上的房屋,並不是躍層式的。”龍女士補充說。
賴敏在收房時發現,自己的房子有點不同。“但看到大家都有門牌號,開發商也說能辦到房產證,就沒有找他們說。”
“2009年7月3日,金河花園給了我們一份承諾書。”賴敏說,上面
明確表示,將於2009年12月31日前,將房產證交付業主,否則按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如今,5年過去了,賴敏等10多戶業主仍未拿到自己的房產證。
迴應:躍層房屋遇政策斷層
記者聯繫上金河花園開發商金河建築公司。負責房產證辦理的黃工稱,他們也很無奈。“2007年之前,內江市政府部門同意我們把躍層改爲平層,可以辦理房產證。但2007年之後,就要求終止這種行爲,還不許已有房產證的躍層住戶進行交易。”黃工說,金河公司一直在爲未辦理房產證的住戶辦理,但是遇到政策斷層,他們也只能向房管局反映業主的情況。
東興區房管局局長陳立友告訴記者,金河花園這種情況屬於將躍層分層銷售,這違反了《城鄉規劃法》、《建築法》、《房屋登記辦法》等規定,從2007年起,市規建局、房管局停止對躍層分割房屋辦理產權分割轉移登記。
陳立友說,很多建築公司都存在違規建房的情況。他們已經於上月底,針對6+1躍層斷層的情況進行了統計,並將上報市房管局,進行處理。
律師說法
開發商存在違約
四川省謙亨律師事務所楊全忠律師稱,業主從開發商處買得房屋,與開發商簽訂合同,就形成了一種關係。開發商在業主全額付款後,未能在規定日期內將房產證發放到業主手中,就屬於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而政府政策的變更,屬於開發商與政府之間的關係,業主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與開發商之間的糾紛。華西城市讀本記者陳玲攝影報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