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單位會計問:將單位自有住房出租房屋給職工居住,象徵性收取很低的租金,單位是否要交納房產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住房租賃市場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125號)的規定,對按政府規定價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業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向職工出租的單位自有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營業稅。因此,單位如是按政府規定價格出租自有住房給職工居住使用,暫免徵收房產稅。
李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