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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僅19歲的房東徐某,閑來無事竟開鎖進入自家租戶屋內,偷走了一枚金戒指和項鏈。記者上午獲悉,通州法院近日以盜竊罪判處徐某1年2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2012年4月15日上午,徐某在家閑來無事,突然想到去自家出租給別人的樓房裡『搞點錢花』,敲門確認屋內確實沒人後,徐某用事先准備好的備用鑰匙開了門。
案發當天恰巧租戶袁某去醫院看病,袁某在離開家之前還特意把項鏈放家裡,怕隨身攜帶不安全,結果該項鏈不但被偷了,還被偷了一枚金戒指和200元現金。
發現家中被盜後,袁某立即報了警。警方檢查現場時發現,門鎖並沒有被撬過的痕跡,很快將嫌疑鎖定在了房東徐某身上。徐某後到派出所投案。
法庭上,年輕的徐某一直羞愧地低著頭。他表示自己並不缺錢,就是一時糊涂想佔點兒小便宜,如今非常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