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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飯店拆遷補償結怨,大哥陳照明開槍殺死把兄弟。昨天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陳照明無期徒刑。死者80多歲的老父親當庭要求殺人償命。
記者上午獲悉,被害人家屬不服刑事量刑,將向檢方申請抗訴。
因拆遷補償結怨大哥殺害把兄弟
案發前,陳照明、劉德清和本案的死者赫全根以及在逃的王近纔是拜把子的兄弟,陳照明是大哥。四人是河南同鄉,上世紀八十年代來京務工相識並結拜為兄弟。2007年,陳照明在赫全根承包的土地上經營的飯店被赫全根拆除,因拆遷補償結怨。
2010年11月25日14時,陳照明酒後到赫全根在大興舊宮鎮的北京達龍地產公司談拆遷補償時和保安發生口角。因為沒能得到滿意答復,陳照明離開時再次與保安發生衝突。認為保安是受赫全根指使,陳照明懷恨在心起意報復。
他返回家中取出藏匿的單管獵槍、自制手槍各一支,返回赫全根的公司將其殺害。
陳照明隨後逃至舊宮『清龍宮KTV』劉德清的辦公室內,告知他自己殺了把兄弟。劉德清一邊打電話約王近纔商議對策,一邊指使他人把作案槍支藏起來。在接受公安機關的多次調查時,劉德清均稱沒見到過陳照明及其所用槍支。
2010年11月27日,兩名被告人被控制歸案。
鑒定有人格障礙一審法院輕判
陳照明到案後,警方、檢方曾做過兩次精神病司法鑒定,一次認為他系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一次認為他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檢方認為他沒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建議判死刑。
陳照明的辯護人當庭出示了北京市公安局強制治療管理處司法鑒定中心2011年9月13日的鑒定,證明他在1997年遭遇車禍後吸毒,存在器質性人格障礙,認為他在實施違法行為時受疾病影響控制能力降低,評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法院采信了這份鑒定,並根據本案因民間矛盾激化引發,陳照明如實供述案情、積極賠償等,一審判其無期徒刑。同時,法院以包庇罪判處劉德清有期徒刑兩年。
陳照明稱以為會判死刑,『我都50多歲了,死刑和無期對我來說都一樣。我不後悔和他們成了莫逆之交。』
被害人家屬要求凶手償命
『他吃的是俺兒子的,喝的是俺兒子的,他忘恩負義、恩將仇報!』聽完宣判結果,赫全根80多歲的老父親舉起手說,『我們不同意,我們要求判處他死刑,我們要求殺人償命』。老人說著站了起來,舉起的右手也隨之變成緊握的拳頭。赫全根的老母親則不住落淚。赫全根的女兒和其他家屬也大聲表示,要求將陳照明判處死刑。
上午追訪
一審宣判後,被害人父親、女兒不服刑事部分量刑,表示將向檢方申請抗訴。
據記者了解,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被害人家屬對案件判決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檢方提出申請,檢方認為確實符合條件的,可以依法提出抗訴。但如果檢方認為條件不符不提出抗訴的話,被害人家屬可以依照審判監督程序的有關規定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