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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說審計
29.55億元
重點審計的66個市縣有29.55億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被截留或挪用。
12倍
在抽查的62家縣級醫院中,有23家超過規定比例加價售藥,多收取藥費6732萬元,相當於其應收藥費的23%,加價最高的達12倍。
13小時
在京滬高鐵全線的土建招標中,鐵道部違規將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獲取時間由至少5個工作日縮短至13小時,從獲取到遞交時間由規定的一般不少於7天縮短至不到24小時,這反映了在重大投資項目中招投標管理不規範問題較爲突出。
93%
8個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有93%只見投錢不見驗收。2401項(篇)成果中,有582項是用其他成果充抵的。
新聞分析
今年審計報告揭示五大新問題
預算未能覆蓋全部收支
今年審計報告首次提出“中央預算管理完整性”問題,明確指出,當前我國政府預算還未能覆蓋全部收支。如:財政部在向全國人大報告2011年中央預算執行情況時,還少報了19.22億元超收收入安排情況;中央公共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上年累計結餘628.92億元,編入部門預算的不到一半。
政府採購缺乏有效制約
今年審計報告揭示,由於政府採購標準的制定和採購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審批、授予、考覈、處罰全部都由財政部一家負責,審批監管不夠嚴格,也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並由此引發了一些問題。
審計發現,在財政部授予甲級資格的633戶採購代理機構中,有129戶社會保險費繳納證明與實際繳納情況不符;未按規定向國務院報告6家集中採購機構的考覈結果,也未依法處理涉嫌違規單位和個人。此外,還以財政部國庫司便函形式,審批(核)1319項採購方式變更和採購進口產品事項。
“三公經費”概念不清
據審計署辦公廳負責人介紹,今年審計報告更加註重反映財政管理績效情況,用較大篇幅反映了財政管理中制度不健全、管理不科學、政策目標未實現等“軟問題”。上述問題突出表現在“三公經費”概念不清、口徑和標準不夠規範上。審計發現,個別部門還存在超標準列支“三公經費”現象。
惠民政策目標完成率低
今年審計報告高度關注惠民政策目標的實現,並揭示出民生政策落實中存在的工程進度滯後、目標未如期實現這一新的帶有普遍性、典型性的問題。玉樹災後恢復重建跟蹤審計發現,重建城鎮居民住房截至去年10月底僅有68%開工、44%完工,難以實現預定目標。
通過第三方權錢交易
通過深入分析112起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及經濟犯罪案件,揭示出借道“中介服務”等第三方進行權錢交易正成爲一些領域腐敗犯罪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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