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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半島豪庭社區8號樓門口,一張物業公司張貼的“征詢意見書”,除了說明完成的具體工作和漲價原因外,還附有基本收入與支出明細表。對於半島豪庭小區來說,這意味著醞釀已久的物業費上調正式拉開了序幕。
征詢意見書:物業羅列服務項目擬漲價征集業主意見
記者了解到,半島豪庭社區目前沿用的依然是2003年報批的收費標准。而在“征詢意見書”中,物業公司也坦言漲價實屬無奈。“公司連年投入加上物價飛快上漲,人員工資也成倍地上漲,2003年報批的物業費價格至今未變,物業實在無法承受連年的虧損。”
物業公司將小區收取物業費的標准和其他小區作了比較,因為此次物業費還涉及車位服務費上漲,也將原因作了基本說明。“半島豪庭前期有約定收取車位服務費,物業在管理車輛上投入了很多人力、物力和設備。而且保障了小區的消防通道暢通。豪庭的車輛管理是小區業主引以為豪的一個模式。另外車位費的用途是投入道路維修,設施、設備的更換維修,安全員工資等。”
此外,物業公司羅列了8年服務過程當中完成的一些具體工作,例如更換了51個樓門的樓宇對講主機、重新安裝小區的監控設施等等。
現在物業公司在前臺專門設立一個業主意見記錄本,實名簽字征詢業主對物業費漲價的意見,意見書公示期為15天。
半島豪庭物業費擬上調明細
原物業費
調整後
1.5元/平方米
1.8元/平方米
(2012年7月1日
—2012年12月31日執行)
2元/平方米
(2013年1月1日起執行)
原車位服務費
調整後
120元/月
160元/月
(地上開發原建車位)
(地上後規劃車位)
80元/月
120元/月
(地下車庫車位)
60元/月
80元/月
業主:有人接受有人反對提意見的不少
“征詢業主意見書”剛剛張貼以來,社區裡對於物業費要漲價這件事的討論就沒停止過。
業主賀先生表示說,按市政府頒布的物業費指導價結合小區情況進行調漲是合理的,相信大部分業主也可以理解。“因為我們的收費標准還是2003年的,近10年來物價水平已翻倍。物業的服務水平關系到小區的整體發展,為了我們小區面貌蒸蒸日上,我們應當支持。”賀先生說,其實物業服務水平提高了,小區的房價也會得到提昇,最終受益的還是業主。“當然提高了物業費,業主要求進一步提高物業管理水平也是合理的,希望物業公司也能對今後加強服務做好打算。”
“水費漲了,電費漲了,工資漲了,所有的都漲了,物業費也應該作一調整了,不可能要求物業公司按照2003年的費用,做2012年的工作。只要是合理的、符合相關規定的、保證小區在向好的方向發展的,大家應該可以理解。”一位業主說。
當然,也有部分業主對於物業費漲價這件事持反對的態度。業主杜先生告訴記者,物業費的收入支出明細都是由物業公司進行核算的,很難保證裡面沒有“貓膩”。“誰都不願意漲價不是?雖然每個月也就多出來幾十塊錢,但是還是希望物業公司在提昇自己服務水平的基礎上,公示自己的收支明細並提供相應的票據,這樣業主對於漲價纔能心服口服。”
物業公司:
需要更多業主理解配合
半島豪庭社區經理郭建華介紹說,物業費漲價的提議是從今年2月份開始和業委會進行溝通的,初步決定先將每月1.5元/平方米的價格提高到每月1.8元/平方米,年後物業費將逐步提高到每月2.0元/平方米。
保持了這麼多年的物業費標准突然提高,其原因當然是很多居民關心的問題,除了保安、保潔人員的工資普遍提昇外,郭經理表示,增收的物業費用還將用於小區內一些公共設施的運轉和養護。
“舉個例子,不久前,我們和業委會在湖裡新做了11臺噴泉,這些在別的小區看不到的景觀幾乎成為了半島豪庭的特色設施,可加上原有的公共設施,物業公司需要承擔小區日常16臺泵每天4小時的運轉,而電費也逐年昇高,依據電力局的規定,小區公用電部分全部按照商用電收費。同時,後加的設備不能用維修基金,更增加了物業公司維修的費用,這將使得物業公司長期處於收支不能平衡的現狀。”郭經理說。此次提價,物業公司也是遵照發改委的物業指導價格和物業服務費收取管理辦法合理制定的。
對於有的業主提出的“此次提價分兩次進行是不是以後年年漲價”的疑問,郭經理表示,只要此次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在合同期內是不會再漲價的(在合同內可以約定)。
郭經理告訴記者,在信息公示後,除八九戶業主明確表示反對漲價外,絕大多數業主對於物業費調整還是比較理解的。
市物業辦:調價需公示征求意見
面對業主議論紛紛的物業費調整問題,市物業辦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執行的物業費中准指導價格是2003年實施的,適用范圍是平均售價在每建築平方米4000元以下的住宅小區。該中准指導價格始終沒有變動,可市場上已難覓每建築平方米4000元以下的房子。目前,本市大多數小區物業都是參照中准指導價格收費的,早已不能維持項目的正常運轉。
工作人員表示,小區物業費漲價是市場行為,由物業公司與業主協商,只要得到超過2/3業主同意認可,然後告知居委會、街道、房管局備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