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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信息中心週一發佈報告稱,2012年是中國房地產從調控週期進入制度建設週期的最佳時間窗口,應抓住房價回調的時機,加快建立合理稅負爲主導的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將房地產調控由“行政高壓”模式切換爲“制度規範與行政監管相結合”的新模式。
國信中心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的報告建議,在土地制度、稅收制度和防止房地產暴利的制度建設方面形成完善的制度體系,尤其在稅收制度方面,可按照“寬稅基、少稅種、低稅率”的原則,簡化稅種,消除不合理收費,加強持有環節稅收徵收,降低流轉稅稅負水平,以消除不合理稅收推動的高房價。
報告稱,本輪通過限購和限貸爲手段,以遏制投資、投機性需求和房價合理迴歸爲目標的房地產調控,實際上對於很多造成高房價的根本性因素觸及不深。目前房價仍然遠遠高出2009年底調控初期的水平,如果僅靠本輪調控,沒有房地產市場機制的完善,很難實現房價合理迴歸。
“當前在房價沒有得到合理的調整之前,政策哪怕只有一點鬆動都會導致房價瘋狂的報復性上漲,雖然交易量不一定跟得上。”國信中心報告並稱,在促使房價合理迴歸機制的形成之前,當前調控措施不能鬆動,否則又會陷入新一輪“空調”之中。
爲拽住房價的“繮繩”,中國在過去兩年左右時間裏祭出一連串政策組合拳,包括限購令、問責制、房產稅等等,被稱之爲史上最嚴厲的樓市調控。
雖然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顯示,5月房價已經是連續第三個月同比下跌。但同時受政策放鬆預期和地方政府微調影響,房價上漲預期也在升溫,並帶動銷售顯現回暖跡象。
信息中心報告認爲,本輪房地產調控沒有觸及房地產市場源頭的土地制度,沒有改變地方政府土地財政局面;房地產投融資層面的收縮更多是對於購房者的緊縮,開發商投資門檻未有改變;而且,調控並未涉及到房地產保有環節的稅收,限購對由社會分配不公導致的不合理需求不能從根本上遏制。
報告建議,稅收方面,對於多套住房按照扣除一定的人均佔有面積後實施階梯稅收,這樣可以防止一部分富裕階層佔有多套住房的行爲。
中國上海、重慶兩市去年已經先行實施房產稅試點,上海對超面積新購房徵收房產稅,而重慶則對高檔商品房試點房產稅,既針對增量房,也針對存量房。但目前看來,成效並不是很大。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近期表示,國務院已經明確今年要擴大房產稅試點。
信息中心還指出,建立公正的房地產土地出讓制度,加大城市土地供給,改革土地出讓方式;建立合理的房地產投融資體制,必須對當前的房地產業去槓桿化,藉助金融槓桿,提高開發商自有資金比例及貸款利率,儘量鼓勵開發商直接集資。
同時,形成合理的社會收入分配製度,以此阻礙當前一些家庭擁有多套住房,把房產當作主要投資品從而推動房價的行爲,並儘快開徵遺產稅和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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