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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一年按照土地出讓價款20%征繳土地閑置費,閑置兩年則無償收回。』這是6月7日國土部剛剛修訂完畢的《閑置土地處置辦法》中的一項規定,新辦法將於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就在離新辦法施行還有10天的時候,榮安地產迅速將手中『燙手山芋』——昔日的寧波地王,已經閑置2年半的鄞州新城區廟堰-4號地甩手了出去。
6月21日晚,榮安地產公告稱,因『競得土地所在村村民上訪等原因』,導致土地合同未能按約定的進度執行,公司當日與寧波市國土局解除了寧波市鄞州新城區廟堰-4號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在收回23億購地款的同時,還獲得損失補償款41526萬元,預計可增加利潤9000萬元左右。
不過,榮安地產自稱的因『競得土地所在村村民上訪等原因』不能開發的理由,似乎很難讓人信服,尤其是在新的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即將實施的時候。由於政府出讓的土地必須是淨地,在不涉及拆遷的情況下,村民上訪似乎很難讓一家當地知名的實力房企2年多時間還完成項目的開發。
資料顯示,2009年12月14日,榮安地產在經歷了131輪競價後,成功以23億元的總價擊敗萬科[簡介最新動態]、雅戈爾置業,拿下了鄞州新城區廟堰-4號地,而該地塊高達13765元/平方米的樓面價,也使得其成為當年的寧波地王。
有開發商告訴記者,一般來說一個項目土地成本佔售價的40%,也就是說這個項目至少要賣到34412元/平方米纔不會虧本,而從目前周邊的項目價格看,該地王項目想要賣出去,肯定賠本。
此外,在23億元拿下該地塊後不久,2010年3月9日,榮安地產宣布,收到江西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告知函,江西國際信托在函中表示『信托項目條件不成熟』並決定終止雙方在寧波市鄞州新城區廟堰-4號地塊的合作方案,導致榮安地產不得不自行籌集近10億元以支付地價款。
而就在榮安地產開發即賠錢、不開發土地很可能被沒收的時候,『退地『這條『光明大道『突然出現在了榮安地產面前。
公告稱,解除《合同》後,公司將收回已支付的土地出讓金230700.6萬元,同時雙方確定公司損失以土地款為本金,按年息12%標准進行計算,自2010年3月31日至2011年9月30日共計41526萬元。
榮安地產一季報顯示,截至2012年3月31日公司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餘額為4.64億元,去年全年的淨利潤4.05億元,為歷史最高紀錄,但尚不及政府收回寧波地王給予公司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