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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安全防護之下,農民工站在高樓上頻頻揮錘,這樣的景象在城市拆遷中常見。昨天,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對《武漢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修訂,明令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拆三層以上樓房不許“純手工”。
目前,我市以地鐵、隧道和城市環線等爲主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正處高峯期,房屋建築工程中超高、超規模、超深基坑工程比重逐年加大,這與本世紀初的城建規模相比有明顯的變化。從近年的生產安全事故分析,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施工現場安全防護不到位、從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等,是全市建設工程安全事故多發、高發的主因。
因此,此次辦法修訂中,明確規定:三層(10米)以上建築物、構築物的拆除要採取機械或爆破方式進行,拆除作業時應劃定危險區域,設置圍擋並有專人監管。
重大工程項目開工前,必須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完善應急搶險機構設置,制定應急預案,並提交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總監理工程師對建設工程的安全監理負責,且只宜承擔一個項目的總監工作,最多不超過兩項;項目負責人在同一時期只能在一個建設工程任職。(記者夏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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