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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深圳的安居型商品房申請將實行輪候制。記者昨日從市住建局獲悉,《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輪候與配售辦法》(徵求意見稿)正式出爐,廣泛徵求各界意見和建議,力爭7月上旬正式實施。根據《辦法》,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須有深圳戶籍,同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5年內未轉讓過任何形式的住房。
徵求意見稿即日起在市住建設局網站(http://www.szjs.gov.cn/)上公佈,市民可在6月24日前,通過郵寄或者電子郵件(zhengzd1982@163.com)的方式將意見和建議反饋到市住建局。
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均須具有本市戶籍
市住建局的相關負責人介紹,安居型商品房應以家庭爲單位提出輪候申請,並指定一名成年家庭成員作爲申請人,申請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應列爲共同申請人。
申請輪候安居型商品房時,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均須具有本市戶籍。申請人按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累計繳費5年以上,或者申請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認定辦法》經認定爲人才,且按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
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請受理日之前5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自有住房。申請人及其配偶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未成年子女列爲共同申請人的,不影響其成年後作爲申請人申請本市住房保障。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者,只能作爲共同申請人。年滿35週歲的單身居民符合本規定條件的,可以個人名義提出輪候申請。”住建局的相關負責人稱。
首次輪候以入戶與首次繳納社保時間排序
據悉,深圳將建立全市統一的安居型商品房輪候冊,通過統一的網絡信息平臺向社會公開。
輪候分爲首次輪候和日常輪候。首次輪候將針對深圳存量的住房保障對象開展的集中受理輪候申請。以申請人遷入本市戶籍時間與在本市首次繳納社會保險時間中較早的一項確定其輪候順序。申請人遷入本市戶籍或在本市首次繳納社會保險時未滿18週歲的,統一以其年滿18週歲當日確定輪候順序。
確定輪候排序時間相同的申請人,由市主管部門在公證機關監督下抽籤確定各自輪候順序。首次輪候的起止時間由市主管部門在首次輪候申請受理公告中予以明確。
首次輪候截止後,安居型商品房實行日常輪候,申請人輪候順序以市或區主管部門發放受理回執時間的先後確定,依序排在首次輪候申請人之後。
在輪候期間,輪候在冊家庭、單身居民的戶籍、住房、家庭人口、學歷職稱、婚姻狀況等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在發生變化之日起一個月內,持相關資料到市或區主管部門辦理輪候信息變更手續。經審查仍符合規定條件的,變更相關信息後繼續輪候,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撤銷輪候。同一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不能同時申請輪候或在冊輪候。
“輪候期一般在三年左右,申請人進入輪候冊後,爭取在三年內,使其購買到滿意的安居型商品房。”住建局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三次“入圍”而未選房者原輪候排序作廢
爲進一步提高安居型商品房配置效率,體現安居型商品房的保障屬性,深圳借鑑了香港公屋的做法,將選房結果和輪候資格掛鉤。
入圍選房的家庭、單身居民放棄選房的,由排位在後的家庭、單身居民依次遞補。選定住房後,認購人應當與開發建設單位當場簽訂認購協議書,繳納認購保證金。市主管部門將會同相關部門對認購家庭、單身居民相關信息進行審查。通過審查的認購人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安居型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繳納的認購保證金抵扣購房款。
三次入圍選房而未選定住房的、簽訂認購協議書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買賣合同的申請人,其原輪候排序作廢,需繼續輪候的,應當重新提出申請。
對殘疾人、60歲以上(含60歲)鰥寡孤獨老人、經民政部門認定的撫卹定補優撫對象等特殊羣體予以在輪候和配售兩個環節均給予政策傾斜。即在輪候環節,可不受繳納醫療保險的時間限制,直接參與輪候;在配售環節,開發建設單位應當確定一定比例的房源指標,向這個特殊羣體定向配售安居型商品房。
值得關注的是,已購安居型商品房在取得完全產權前,購買人家庭人數增加,如符合調換條件的,還可申請輪候調換安居型商品房。在簽訂新安居型商品房購買合同前,應與市主管部門簽訂原安居型商品房回購協議,在新購安居型商品房符合入住條件3個月內退出原安居型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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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安居型商品房?
安居型商品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銷售價格和轉讓年限,按照規定標準,主要採取市場化運作方式籌集、建設,面向符合條件的家庭、單身居民配售的具有保障性質的住房。
根據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購條件,申請人只要具有深圳戶籍、繳納社保達到一定年限,在本市未享受購房優惠政策,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且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不論其資產狀況或收入水平如何,均可申請參加輪候併購買一套安居型商品房。
根據《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安居型商品房採用“定房價、競地價”或“定地價、競房價”的方式確定開發建設單位。除“定地價、競房價”方式外,安居型商品房的最高銷售價格將不會超過其市場評估價70%,並且自簽訂買賣合同10年後,安居型商品房產權所有人可以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申請取得完全產權。記者李秀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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