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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位於學苑路的東方城小區物業張貼的一則告示,令小區業主議論紛紛。原來,在未與業主協商的情況下,小區物業私自將物業費由最初的0.4元/平方米上漲至0.8元/平方米,不少業主感覺難以接受:“小區物業的服務未見提高,收費卻噌噌見漲,這合適嗎?”
物業費翻番上調
6月4日上午,記者來到了東方城小區,在小區入口處西側有一塊小黑板,上面寫着一則通知,“受市場物價上漲,工人工資增長,物業服務成本急劇增加,爲保證物業服務人員穩定,服務正常運行,特將物業服務費調爲多層住宅每建築平方米每月0.8元,商業門市1元。上調時間爲2012年1月1日執行。落款爲金明物業服務公司東方城社區,時間爲2012年6月1日。”
在小區內,記者隨機詢問了幾位正在聊天的業主,他們表示該小區沒有業委會,此次物業費上調,完全是物業單方面行爲。業主韓女士說:“物業上調物業費,我們可以接受,但應事先與業主商量,徵得廣大業主同意,並相應地提高服務質量,像這種私自漲價,我們是無法接受的!”
另一位女士說,她查詢了石市有關物業收費服務管理條例,0.8元/平方米的收費標準屬於一級物業服務標準,小區內24小時保安巡邏,隨時處理業主投訴。“你看,我們小區的犄角處還有垃圾,個別業主還曾丟過自行車,這能達到一級服務標準?”
居民擔心遭遇“捆綁收費”
業主張女士2004年入住該小區。她說,入住時,雙方約定物業費爲0.3元/平方米,前幾年,物業單方面上調至0.4元/平方米,“當時,漲價也不多,我們也就默認了,可這次,漲得實在太離譜!”她說,因爲小區使用的仍是自備井,繳納水費和電費,都要通過物業,如果他們這次對上調的物業費不認可,都不繳費,那麼,一旦物業捆綁收費,業主也都無可奈何!
隨後,記者找到了小區物業,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該小區物業費是從今年1月1日開始上調的,因爲物業每半年收一次費,所以6月1日才通知業主漲價事宜。至於物業費上調原因,他表示“不清楚,這是上級物業總公司定的價,我們只執行。”至於是否會出現捆綁收費,他表示“不會的”。那麼,物業費上調一事是否與廣大業主協商,他反問道:“不是張貼通知了嗎?”
爲此,昨日下午,記者聯繫了金明物業總公司,一名接線人員稱,“此事需要當面說清楚,但下午沒空,等明天吧。”隨後,便掛斷了電話。
律師:物業做法欠妥當
記者就此事諮詢了石市物價局經營性收費處,一位工作人員說,按照相關程序,物業費調整前,物業公司應徵得全體業主或業委會的同意,雙方簽訂物業服務調整合同,然後,拿着合同到物價部門備案,完善程序後,纔可調整物業服務費用。目前,他們尚未接到該小區物業費上調的相關材料。
律師張玉柱認爲,小區物業做法欠妥當。首先,業主與物業之間爲僱用關係,業主僱用物業管理小區,在物業費漲價前,雙方應進行必要的協商,如果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則需按照原來簽訂的合同內容執行,不能私自變更。其次,該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作爲業主一方,應儘快成立業委會,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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