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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女子龔靜以28萬元的總價,在沙區購買了一套小戶型二手房,簽訂協議後繳納了2萬元定金及2800元中介服務費,可是幾天後過戶時,她才發現,該房套內面積比協議上縮水了2個多平方米。昨天,龔靜稱,她請了律師起訴賣房者。
打工妹返鄉買二手房
今年25歲的龔靜在廣東上班多年,希望回重慶買套房子。5月11日,龔靜從廣東飛回重慶,先後去了北部新區、大學城、巴南李家沱等地看房。有天晚上,她上網瀏覽二手房房源信息,看到沙區三峽廣場融匯新時代有套二手房出售,標價29萬元。
“當時廣告上稱該房建面41平方米,使用面積(套內)28平方米,總價不是很高,自己能承受。”
5月17日,龔靜通過中介公司聯繫上房主王某,雙方見面看了房後,龔靜比較滿意,最終以28萬元總價成交。雙方當即簽訂購房協議,當時在協議上寫明:該房屋建築面積33.25平方米,套內面積28平方米。
龔靜當即支付了2萬元定金和2800元的中介服務費,雙方約定5月23日前付清剩餘房款,並辦理過戶手續。當時房主王某拿出一本撕爛的房產證,稱自己還要去房管部門補辦。
套內面積縮水不少錢
回到家後,龔靜就和父母趕緊籌錢,一家人將多年辛苦攢下來的積蓄全部拿出,如約前往辦理過戶手續。
可後來,當房主王某拿出新補辦的房產證時,上面的建築面積雖然與協議上相同,但是套內卻縮水了,變成了25.74平方米,一下子少了2.26平方米,讓龔靜無法接受。
龔靜要求房主按實際套內面積測算,少收點房款,或者自己不買了,退還定金,但是房主都不答應,買賣暫時中止。
“無論是在網上,還是在協議中,房主都清清楚楚寫明套內是28平方米,一下子少了2個多平方米,肯定會影響使用效果,我肯定很在意,早知如此,我就不會買了。”龔靜表示。
起訴賣房者索違約金
爲何套內面積會縮水?房主王某解釋說,自己的房產證被撕爛,上面只看到建築面積,而套內面積,自己當時只是粗略估算一下,大約是28平方米,直到拿到補辦的房產證後,他才知道套內面積。對此,龔靜表示自己並不知情,從始至終,王某都說套內是28平方米。
“雖然套內面積有變化,但是我們既不是以建面計價,也不是以套內計價,而且喊的是一個總價,套內多少,並不影響交易。”王某說道。
看着2萬元定金就要打水漂,龔靜決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益,聘請律師將王某告上法庭,以違約責任起訴。她稱房主涉嫌欺詐,應減少房屋價款,並按照協議上規定,按總房款的10%支付違約金。沙區法院已經正式受理此案。
“二手房的套內面積早已在房產證上確定,房主沒有如實的告知購房者,隱瞞了房產的真實情況,涉嫌欺詐。”昨日下午,代理律師李京藍說,在起訴書中,他們要求王某繼續履行合同,減少房屋價款,並按照協議上規定,按總房款的10%支付違約金。(記者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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