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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從昌平檢察院獲悉,爲了償還賭債,沒有一套房產的劉某聲稱可以低價買到商品房,以此手段騙得9人共200餘萬元。
據瞭解,劉某與趙某因工作關係認識,並結交爲朋友。一次趙某向其提起,想將名下的房屋以190萬左右的價格出售,希望劉某幫忙留意買主。不久,劉某告訴趙某,有人想出180萬買房,並讓趙某將房產證給他。但劉某拿到房產證後,便沒有了迴音。很久以後,劉某才聲稱,買主又不想買了,並把房產證給了趙某。實際上,劉某已經私自將房產證複印了一份。
經過介紹,劉某得知陸某要買房子,就稱房主趙某全權委託其辦理,承諾可以將房子以120萬的價格賣給他。陸某覺得比較便宜,在看了房產證複印件後就相信了劉某,與其簽訂了買賣合同,並交納60萬元的定金,剩餘60萬元通過銀行貸款。劉某聲稱貸款的事交給他辦,並約定於今年1月交房。
到了交房日期,劉某卻以各種理由拖延,後經介紹人調解,劉某同意將房款退還給陸某。但錢款早被劉某賭博輸光,根本沒有償還能力。眼看陸某一再催促,劉某逃之夭夭。
原來,劉某嗜賭成性,爲了償還賭債,他先後以這種手段或以幫助別人購買低價商品房爲藉口,騙取定金、好處費等費用200餘萬元。日前,昌平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將劉某批准逮捕。(記者袁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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