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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順躍居大廈違規東成花苑[最新消息價格戶型點評]小區受損
『小區出入無門』引發關注,政策面前是否只能妥協?
天順躍居『大門之爭』由來已久
位於廣州天河區黃埔大道中141號的東成花苑小區,已經與天順大廈[最新消息價格戶型點評]開發商『斗爭』了近10年。在2012年5月底,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一紙公函下達之後,該小區600多戶業主嘆稱,『十年內屢次因侵權主體被歪曲,我們遭受了莫大的冤枉與委屈,這和強霸強佔沒有區分。』
東成花苑業主自2002年就開始向廣州市規劃局反映,但是,廣州祥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天順躍居卻於2007年,在樓盤沒有任何通道的情況下還是被違規驗收,在沒有通路的前提下,天順大廈就從緊鄰的部隊大院『借門』使用,在部隊加強管理之後,違規建設的天順大廈只有的無奈的在南邊綠化帶叢中開啟了一個『連汽車都無法進入小區的小門』。
屢次敗訴的原因引市領導重視
天順大廈因『違規導致無門』的事情,將東成花苑告上法庭9次,一次省行政復議,卻次次敗訴,之後便煽動業主鬧事。據業主在網貼爆料稱呼,廣州市歷任領導都對此事有過關切,前任市委書記張廣寧同志也曾經多次指示市紀委進行嚴查深查。在事實確鑿的情況下,市紀委已查清東成花苑A棟西北側用地權屬清晰,屬東成花苑所有,並已查出市規劃局對天順大廈的規劃審批中多次以復函形式代替規劃許可,進行規劃變更和容積率調整,容積率調整高達四次,增幅嚴重離譜。在規劃驗收中嚴重違反規定問題,市紀委已把規劃局違規人員雙規,把天順大廈開發商朱建軍扣押拘留已有二個餘月。
所屬權明確的『爭議』土地是否可以被征用
據《物權法》第六章『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規定,即第七十條:『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第七十三條:『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東成花苑小區紅線內地價計算在房屋開發成本上,實際上東成花苑小區業主已經從開發商手中購買了小區紅線內的公共用地使用權。而上述公共用地,東成花苑全體業主纔是被征用公共用地的主體。
而如今,東成花苑A棟在網上透露,在多年的『被反斗爭』後,天順大廈開發商朱建軍仍然不進行調解,意圖采用把手段把和『東成花苑』有糾紛的土地,炒作成『爭議土地』,從而期望向經辦部門施壓,企圖以行政手段強征,更想讓政府來為他們買單。然而,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一紙《穗國房收用字[2012]9號》讓東成花苑業主無法接受,廣州市規劃局,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政府職能部門的行政判斷究竟是應該依照法律,還是要受到個別開發商的慫恿,種種跡象表明,糾紛背後的利益糾葛的調查全面推開已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