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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羅生門
外灘地王爭奪戰正式進入白熱化的階段。
整個訴訟事件的起因,還是歸於2011年12月29日,SOHO中國突然公告將收購上海外灘8-1地塊50%股權。這也意味着,SOHO中國將與復星共同持有外灘地王項目。
但這一切似乎是在復星的意料之外。翌日,復星便罕見地立即在公告中迴應,對此安排“感到驚訝”,並表示強烈的不滿,覺得自身的優先認購權利沒有得到保障。
彼時,復星在公告中亦表明自己的態度,公司在該股權轉讓中擁有優先認購權,並將採取一切合適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利益。
而此次訴訟當中,SOHO中國與上海證大、綠城中國所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的合法性,是復星爭奪外灘股權的爭議點。
“他們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合法具有法律效力,復星是存在疑問的。我們提出訴訟,主要是認爲他們的股權轉讓協議是無效的。”復星相關人士向觀點地產新媒體透露。
復星認爲,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及合資公司的公司章程,如果認定被告六方的股權轉讓協議侵犯了復星的合法利益,那麼,將要求六方目前已簽署的協議退回到原來的狀態,“到時你來問復星要不要買,這是我的事情。”
復星相關人士透露,現階段暫無法對外披露起訴書的具體內容,但下階段復星還會對外提供目前所掌握的證據。
復星表示,相信法院會對此作出公正審判。
然而,SOHO中國則認爲,復星發起的訴訟是沒有法律和事實依據的,SOHO中國收購8-1項目的50%權益,並不涉及轉讓海之門公司的股權,復星就此並不享有優先購買權,也不存在我們侵犯復星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SOHO中國當天在對外的聲明中亦披露了四方前期交流的細節。
“復星先於SOHO中國和證大地產、綠城中國商討購買8-1項目50%的權益,但三方始終沒有達成一致。之後,SOHO中國纔開始與證大地產、綠城中國洽商購買8-1項目50%權益,且談判期間無論是SOHO中國還是證大地產,均一直向復星通報相關的進展,但復星最終給出的商業條件低於SOHO中國所出的商業條件。證大地產及綠城中國最終選擇和SOHO中國成交,符合中國的法律、法規。”
雙方各執一詞,到底孰是孰非,唯有等待法院的最終判決了。
主導權之爭
雖然最終還是選擇對薄公堂,但回頭細看這五個月以來雙方關於外灘地王的表態,至少也看出,雙方曾有考慮合作的可能。
“雖然我們跟一些潛在的聯絡股東在協商,但這不影響到整個項目的進展。我們也會跟各種股東談好合作的可能性。”復星郭廣昌3月28日表示。
復星關於合作的公開表態,多少也讓潘石屹在外灘地王合作上不再“一廂情願”。
當然,復星的合作是有前提的,即外灘地王需由復星來主導開發並管理。
“我們跟SOHO或其它各方的處理都是按公告進行,沒有超越公告的任何東西。對於各方,我們保持開放的態度,但只要維持復星的優先權、管理權,什麼樣的合作方式都可以談。”復星副董事長兼CEO樑信軍強調。
然而,雖然復星對外表示了合作的可能性,而據相關內部人士透露,復星其實還是想把整個外灘8-1地塊拿下來。
對復星來說,外灘8-1地塊已經不是潘石屹眼中“皇冠上的明珠”那麼簡單,它還是復星總部隔壁的一塊地。
事實上,在外灘8-1地塊掛牌開始,復星就對這塊地誌在必得,然而最終8-1地塊由上海證大以92.2億元的總價拿下。隨後,復星通過增持證大等手段試圖逐步主導8-1地塊的開發。
2011年11月,上海證大以95.7億元向海之門出售外灘地王項目。截至11月2日,上海海之門房地產投資管理將由浙江復星、證大房地產、綠城及磐石投資分別直接或間接佔有50%、35%、10%及5%。
至此,復星也獲得外灘8-1地塊的絕對控股權。但復星也不曾料到,之後SOHO中國卻一口氣以40億元的代價吞下了剩餘的50%股權。
潘石屹隨後更表達了關於外灘地王合作的美好想法,“雙方在將來的項目管理上會發揮各自的長項,誰管理強就做管理,誰銷售強誰做銷售,誰融資強就做融資。”
可惜,復星一直不買潘石屹的賬。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關於外灘地王主導權的爭奪,在經過長達五個月的磋商之後,依舊無法在合作上面達成共識。
復星相關人士亦承認,既然訴之於法律,也意味着合作談不攏。
“我們也儘量地不採取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其實也沒什麼好談的,目前上海外灘8-1地塊進展順利,也不希望別人介入,而且我們對SOHO的建設風格、文化理念都不認同。”復星的強硬表態依然。
事實上,之前就曾有業內人士指出,SOHO中國和復星國際都是強勢的公司,各持50%的股份,很難權衡雙方的關係。
如此看來,用法律來解決這場主導權之爭,對雙方而言,也未必是件壞事。
但這多少也讓大家對外灘地王后續的開發產生擔心。相關業內人士指出,當官司展開之後,由於主導權的歸屬仍未能定,原來計劃用作開發的資金也就有可能因此而抽起,外灘地王有可能會出現暫緩開發的局面。觀點地產網樑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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