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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昨日下發《關於開展公租房收儲工作的通告》,公佈了各區(開發區)收儲機構的地址及聯繫方式。有意將符合條件的住房出租給政府的業主(單位),可到有關部門辦理收儲手續。
今年,我市計劃以租賃方式收儲1萬套社會房源作爲公租房。凡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或清晰有效產權證明的社會房源、市城改辦正式批准城改方案的城中村安置房,且建築面積60平方米以下的,均可納入收儲範圍。對60平方米以上、位置較好、產權清晰有效的社會房源和城改安置房也可納入收儲範圍,作爲務工人員集體宿舍。
本次收儲工作由市區兩級政府負責,租金由財政資金按年度支付。收儲房屋的租金按照市場評估租金標準確定,實行一房一價,並根據市場租金變化實行動態調整。凡將住房出租給政府作爲公租房的,在出租期間免徵營業稅、房產稅,免收中介費。房主與政府一次性簽訂長期收儲合同,沒有房屋空置期,可確保收儲期限內足額、穩定的租金收入。
政府收儲的公租房面向人均月收入低於1732元、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7平方米的城鎮家庭、外來務工人員及新就業職工出租,租金低於收儲租金的20%。
凡有意將符合條件的住房出租給政府的業主(單位),持有效個人證件(單位產權住房持單位介紹信)、委託書和有效房屋權屬證明,與房屋所屬區域的住房保障部門、城中村改造部門聯繫辦理相關收儲手續。(記者朱雪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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