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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拓寬公租房籌集渠道,西安市近日開始收儲5000套社會閒置房和5000套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將以低於市場價20%的租金進行配租,城市中等收入偏下人羣、外來務工人員及新就業大學生可申請租住。
據西安市房管局住房保障處介紹,今年西安市計劃收儲的1萬套社會房源,新城區800套、碑林區850套、蓮湖區800套、雁塔區850套、灞橋區850套、未央區850套、市城改辦5000套。收儲房源的收儲期限一般爲8至10年,單套建築面積原則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超出60平方米的面積,實行市場租金,不享受租金補貼。
據介紹,公租房出租價格實行一房一價,按照每套住房承租價格的80%確定,承租與出租之間的租金差由財政資金負擔。
具有西安市城六區及長安區城鎮戶籍的家庭或人員申請公租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西安市城鎮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60%,即17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西安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即每月低於1732元。非西安市城六區及長安區城鎮戶籍的家庭或人員以及新就業職工申請公租房,除了具備上述兩個條件,還需要在西安市連續工作或生活1年以上,申請人年滿18週歲。
據西安市房管局介紹,從2010年開始,西安市啓動了公租房建設,“十二五”期間計劃完成11萬套公租房的建設。(記者陳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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