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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辦完過戶手續,房子的防盜窗、電線就被拆走;售價爲100萬元的房子,中介一接手就漲了10萬多元……近期,消保委接到不少消費者投訴,一些中介從業人員的違規操作讓消費者頻入“消費陷阱”。
買賣價格竟然差了10多萬元
5月初,市民謝先生委託一家房產中介將他在集士港鎮某小區的房屋出售,中介經過評估後聲稱,這套房屋的市場價值除去辦理相關手續的費用和中介費可賣100萬元,並稱中介可以提供一條龍服務,謝先生只要到時候在買賣合同上籤個字就可以了。謝先生一聽,覺得方便又省事,於是就同意委託中介出售此房屋。
幾天後,市民王女士看中了謝先生的這套房子,準備正式買下這套房子。中介報給王女士的價格卻成了110萬多元。當時的謝先生卻並不知道自己的房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升值”了10萬多元。
隨後,謝先生和王女士在辦理相關手續的地方碰了面,簽好字、辦完手續後。在雙方的閒聊中忽然發現,雙方報的價格居然不一致。對此,中介矢口否認,也拒絕做出任何賠償。
“我是信任這家中介才委託他全程代辦的,沒想到現在倒好,一條龍服務變成了買賣通吃,我在這套房子上也才賺了4萬多元,中介倒賺了10萬多元”。謝先生很氣憤。
剛辦完手續房內設施就被拆走
前段時間,市民馮先生通過中介看中了一套位於慈城某小區的二手房,看過房後,馮先生覺得有防盜窗安全有保障,並且屋內的配套設施還算齊全,對此感到挺滿意的。
馮先生決定出75.8萬元買下它,雙方當時同意先由馮先生將全額房款付給中介方代收,出賣方將房產證、土地證等過戶辦證所需的有關資料原件及複印件將由中介方,同時約定在2012年4月28日付清全部房款。
可在4月25日再次看房時,馮先生卻發現防盜窗不翼而飛了,屋內的電線也被剪走了,看着光禿禿的房子,馮先生有種上當受騙的感覺。
加收的中介費竟然開不出發票
市民沈女士最近通過中介看中了位於洪塘的一套房子,當時籤合同時約定了中介費用是7341元,簽好合約以後,中介方稱交付了全額欠款以後才能給土地證和房產證,由於急着拿到房子和證件,沈女士一家付了全款。可是等到沈女士付完錢房款以後,中介方卻改口稱要收取8841元的費用。
爲何要加收1500元?中介方給出的解釋是500元的土地證加急費加上1000元的關係戶費用。但是沈女士要求讓他們開發票,中介方又表示沒有。
消保委提醒:消費者要選擇證照齊全,信用度高,有一定規模實力的中介公司,並簽定詳細的委託服務協議;其次,有意向購買後要對屋內的重大設施進行書面約定;若購買不成,消費者要對交付的中介費或購房不成後中介費的處置,有一個詳細的書面約定,明確自身的權利和義務。
此外,通過中介公司購房,在房屋交接時定要親自查清包括管道煤氣、有線電視、水、電等附着在住宅上的生活資源服務合同及其履行情況,確保原業主繳清相關費用,以免日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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