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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戶業主因與江夏商業廣場物業管理公司(後統稱江廣公司)發生糾紛,業主們抱團維權,41戶業主將江廣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還商鋪、賠償租金損失,其他117戶觀望,百人官司一觸即發。
江夏區法院將該場官司評定風險等級爲一級。昨悉,通過法院馬拉松式調解,這場“規模最大官司”終告平息。
租賃期滿
2004年,江夏居民王先生買下了江夏商業廣場的一個單元。與他一樣買下一個單元的,還有其他157戶。每個單元約爲15-20平方米,各小單元之間無牆體隔離。又稱“格子商鋪”。
2005年1月,王先生與其他業主一起,與江廣公司簽訂了5年期限的租賃合同,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江廣公司承租了部分鋪面經營超市,其餘鋪面轉租給其他人開辦傢俱城、燈飾城等賣場。
前4年,江廣公司如期向業主支付了租金,第5年,江廣公司便開始拖欠部分業主租金。2011年,因續租租金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很多業主要求江廣公司於當年6月30日終止租賃合同,並要求15日內騰退。
雙方爲清理騰退產生糾紛,江廣公司停止經營,商鋪閒置至今。
業主認爲,江廣公司未按期騰退,導致商鋪閒置又未支付租金, 41戶業主分別將江廣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江廣公司返還商鋪;支付租金及租金損失等費用合計達45萬元。
這是江夏首次出現如此集中的大規模訴訟官司。江夏區法院在立案當日,首次對該案進行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等級爲一級。
41起案件合併審理
據瞭解,這41場官司開打後,還有117名業主在觀望中,隨時準備起訴江廣公司,因41起案件的被告均是江廣公司,訴訟請求基本一致,徵得雙方同意,法庭決定將41起案件合併審理。
此案如果簡單一判了之,可能引發新一輪羣體訴訟,且業主購買的是非獨立性商鋪,商鋪彼此之間具有不可分性,即便解決了41戶業主與江廣公司的糾紛,商鋪仍無法獨立進行出租、經營。
法官將審案又從場內延伸到場外,對未起訴的117戶業主進行訴前調解。
調解近十小時平息糾紛
5月15日,這起官司由法院主持調解,從上午9時至下午6時40分,雙方圍繞是否續租、如何清理騰退、租金損失數額分歧很大,調解幾度陷入僵局。
而江廣公司支付業主租金難度較大,其增設的消防分區隔斷門、照明燈帶、防盜網等設施拆除後一時難以變現,業主後期招商又需要這些設施。
經近十個小時的調解,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爲便於業主後期招商,江廣公司對其增設的設施不予拆除,設施殘值與全體業主的租金損失相抵差額3萬元,由業主在商鋪出租後,再將3萬元支付給江廣公司;租賃合同期滿前的物業費由江廣公司協調處理;其他未起訴的117戶商鋪業主因租金及收鋪事宜由6名業主代表負責協調處理。(記者萬勤通訊員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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