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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部門“暗中保護”?
一些地方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為何屢禁不止?記者調查發現,有的開發商“掛羊頭、賣狗肉”鑽法律空子,有的職能部門默許開發商“先上車、後買票”,還有的地方領導甚至“扶上馬、送一程”。
據了解,濱江果園避寒度假山莊高爾夫球場是以“體育休閑公園”名義建設,景洪市大渡崗茶園旅游小鎮則是以“雨林景觀休閑區”名義建設,?海縣生態旅游體育公園高爾夫球場也冠以“體育公園”之名。
景洪市國土資源局表示,有關部門對上述高爾夫球場項目均下發過停工通知,但未能有效阻止。2011年7月至8月,景洪市、?海縣國土資源局先後對三個高爾夫球場實施“最高罰款”,共計罰款3400多萬元。
但在繳納罰款之後,濱江果園避寒度假山莊的高爾夫球場一直建設至今,景洪市大渡崗茶園旅游小鎮的高爾夫項目也是這一路數。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負責人表示,高爾夫球場建設費用巨大,拆除起來似乎不大容易。
北京盈科(昆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承蔚認為,一些地方對於建設高爾夫球場采取默許態度,個別領導曲解國家相關規定,甚至縱容開發商的違規行為。
業內人士指出,無論從維護法治還是保障公共利益的角度,相關部門都應該對高爾夫球場項目進行清理,收回土地,對相關責任人依法問責,堅決遏制高爾夫球場的違規建設,並且讓違規者付出巨大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