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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先生:去年,我和妻子離婚,爲了保障我再婚時不傷害兒子的權益,由我出資,給10歲的兒子買一套房子,作爲兒子成年後的住所。可離婚後,我的生意一落千丈,資金週轉困難。我想用兒子名下這套房子進行抵押貸款,請問能得到支持嗎?
天津濱郝律師事務所李長寧律師: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以未成年人名義購房,且房產證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其產權人也只能爲該未成年人。父母雖然是子女的法定監護人,但除非是爲了被監護人的利益,否則父母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沈先生爲兒子購房並登記在兒子名下,房子的所有權就屬於兒子,沈先生雖爲其監護人,但無權再行出售、抵押,除非爲了被監護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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