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些曾迷信房價永遠走在上坡路的購房者,如今開始迷信暴力能阻止資產縮水。
經濟參考報微博近日追蹤報道了發生在寧波、杭州等地的“房鬧”事件,對於一些購房者以過激手段要求開發商補償“差價”甚至阻止房價下跌,博友認爲,鬧事者的訴求缺乏契約精神,以“鬧”維權的方式是一種社會病態。
房價如肉價有升就有降
無論購買目的是消費還是投資,獨在房地產市場出現的“不許降價”的訴求都難獲博友認同。
作爲商品,價格漲跌是常態。
“這都什麼邏輯,那豬肉價格還上下波動呢,你買貴了,還讓肉販給你退差價?”博友“李濤”如是寫道。博友“姚懿夏”認爲“房鬧”的心態很滑稽“東西買回來之後又便宜了不是很正常嘛”。
博友“平民百姓V”指出,“房鬧”缺乏起碼的契約精神。哪有隻漲不跌的商品呢?
“(住房)是商品,(價格)當然有升有降。”博友“浪生思鄉”質問,“如果想保值,爲什麼你當時不把整個小區買下?三年前,汽油價才三四元/升,現在七八元啦,你爲什麼不拿錢去補這個差價?”
作爲投資品,盈虧自負理所當然。
博友“燕飛舞”稱,針對房鬧事件,如果是因爲質量問題,要求退房和補償那是應該的,如果只是因爲房價下跌而導致投資失利那麼這樣的退房就有點無理取鬧的感覺了。
博友“塗信宏”也表示,買房也是一種投資,哪有隻漲不跌的道理?
“鬧”無助於問題解決
於情,一些博友對資產驟然縮水的自住型購房者心生同情。
博友“行路人-杭新育”表示,老百姓拿幾年甚至幾十年的積蓄買套房住,對他們來講,這樣大的短期變化,他們心理承受不起。有博友強烈要求取消預售制度,博友“靈動的心情小屋”認爲,買房者一夜之間虧了幾十萬,誰能理解他們?很多都是期房,只拿到一紙合同就虧了幾十萬,對他們確實不公平。
於理,博友認爲,通過“鬧”的方式無助於問題解決。
博友“相遇金秋”表示,買賣本身就帶有一定的風險,房鬧,其實質是胡鬧,是對社會秩序的干擾。
“這是社會的一種病態。”博友“鄭潔亮”指出,“大哭大鬧翻地打滾,就可以鬧出些好處來,往往是所謂的弱勢羣體對所謂強勢羣體的一種敲詐行爲,往往因爲所謂的強勢羣體爲了大事化小,以錢消災,孕生出這種中國式求解問題的一種辦法。”
博友“老崔”認爲,“房鬧”事件不僅暴露出一些人的病態意識,也體現了國內法律環境尚不健全。他在微博中分析稱:一、你情我願的商業合同怎麼又砸又鬧?缺乏契約精神;二、有什麼樣的法律環境,就有什麼樣的公民意識;三、公民維權手段有限,纔會一哭二鬧三上吊,但是管用啊。
“房鬧”無礙樓市調控
因擔憂樓市調控步伐受阻,一些博友批評鬧事業主“自私自利”。
博友“林方旭”寫道“典型的只顧自己利益不管別人死活,房價如果不降,人人盼着升值,最後大家都買不起,住橋洞去吧!”
“絕對的自私自利一族。”博友“曾文傳”認爲,鬧事者“忽視了大多數人買不起房子,忽視了開發商正騎虎難下,忽視了國家房地產正在火山口上,忽視了這關係國家調控政策的可持續性和有效性”。
另有博友質疑“房鬧”事件背後或有居心叵測者推波助瀾,甚至暗中指使。
博友“古月三石”暗示,房地產企業很樂意此類事件越來越多。博友“龍俊旭”則直接猜測,“房鬧”是開發商的苦肉計———“花錢請業主衝擊售樓處,然後請記者大肆宣傳,誤導民衆以爲‘國家整頓房地產市場不得人心’”。
博友“癲虎”建議,房鬧先亮房產證。
“鼓動‘房鬧’敲調控的邊鼓,企圖干擾綁架調控,不但做不到還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博友“潘新平”警示。(記者張小潔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