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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爲物業公司員工的張某和趙某,“監守自盜”將小區755名業主的個人信息,以1500元的價格出售給房產中介公司員工(本報曾報道此案)。昨天上午,張某和趙某在朝陽法院受審,分別涉嫌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
現年26歲的張某和29歲的趙某,案發前均是北京燕京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的員工。
檢方指控,去年3月至4月間,張某利用工作機會獲取755名業主個人信息,後交由趙某以1500元的價格出售給房產中介的業務經理孫某(已判刑)。
趙某稱,孫某帶客戶看房時,他負責接待,隨後雙方互留了電話。不久,孫某和趙某聯繫,問他是否有業主信息,想以此尋找房源。趙某答應後,孫某允諾可以給好處。
因前臺電腦系統中存有小區業主的信息,趙某稱,他想到在前臺工作的張某曾說如果有中介想要業主資料就找他,他找到張某後,張某用U盤拷下了業主的信息,後出售給了孫某。
據悉,泄露的業主信息十分詳細,包括姓名、電話、房間號、身份證號碼甚至車牌號、車型等。去年年底,有業主因不堪忍受中介、租房電話等滋擾報警,警方因此介入。(記者王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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