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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海口5月9日電(記者王辛莉)2012年,海口對保障性住房標準進行大幅度調整,降低住房保障的准入門檻,擴大了保障對象範圍。
海口市住建局9日在此間新聞發佈會,該局總工程師王義勇公佈了今年海口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房、限價商品房等四類保障性住房的最新保障標準以及保障房的建設情況。
據瞭解,對廉租房,今年海口調整後的保障對象收入標準比去年提高9.94%,從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8169元(含)提高到8981元(含)。對經濟適用房和公共租賃房,今年保障對象收入標準均比去年標準提高40.05%,從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15048元(含)提高到21075元(含)。對限價商品房,今年保障對象收入標準比去年標準更是提高了71.11%,從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15328元(含)提高到21075元(含)。
同時,海口市還允許年可支配收入低於35710元(含)的單身居民申請公共租賃房。另外,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保障對象住房困難標準也有所提高,今年比去年提高12.5%,允許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8平方米(含)的家庭申請。
據悉,2008年至2011年,海口市由政府統籌興建的保障性住房23673套,其中廉租住房6084套、公共租賃住房1708套、經濟適用住房9835套、限價商品住房6046套。
王義勇透露,今年海南省政府下達海口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計劃任務13360套,海口市將任務分解落實到14個項目,計劃建設住房16086套,具體爲廉租住房600套、經濟適用住房3913套、公共租賃住房2798套、限價商品住房6186套、城市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2589套。目前已開工項目6個,其餘的8個項目已正按8月底前50%開工。今年10月底前必須全面開工建設。
海口市住建局住房保障處處長洪振濤表示,今年海口大幅度調整保障住房標準,一是希望擴大保障對象範圍,滿足更多民衆對保障性住房的需求;二是保障在建項目實時配售,使建設資金能及時回收,投入、產出合理循環;三是與銀行申貸准入標準協調。目前海口市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居民大多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的基本要求是家庭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爲1500元。
洪振濤透露,海口去年開始針對全市居民進行住房情況調查,目前有關部門正在對調查數據進行分析,此次調整申請標準後,最終能讓多少居民家庭受惠有待數據分析結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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