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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海南省海口市府城鎮下坎路瓊山戒毒所大門外,一座大樓拔地而起,已建至地面一層以上。旁邊的牆壁上,一塊標有『中駿佳園』的牌子十分醒目。
在瓊山區住建局,記者查找到這一在建樓盤的身世,原來是在原瓊山市報建的鴻信公寓樓,原報建18層,現按原規劃18層建設,據稱是屬於復工工程。所謂復工,就是原來瓊山市批准建設的樓盤,開過工後由於種種原因停建,現在辦『復工令』重新『復活』。
這些項目有些已沈睡近20年,它們是怎樣復活的?是否有『准生證』?是否『超生』?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復工令』的頒發單位———瓊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人。
爭議一:復工項目動工過嗎?
『我們對復工的樓盤,包括這棟原鴻信公寓樓都非常謹慎,下復工令前進行了詳細的調查。』3月23日,瓊山區住建局陳副局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向記者出示了當年的批件,以及在區住建局辦理復工時,現場拍攝的工地照片。在這些照片上,明顯鋼筋仍很新,不像是停工10多年的工地的模樣,也看不出到底是哪裡的工地。
『之所以批建18層,是根據現有的海口市控規中府城片區的高度限制,批建18層並沒有超過現有規劃的限高,還有一些項目因不符合條件不能復工。』陳副局長說。
盡管有似是而非的照片為證,但是記者調查發現,對一些復工項目,附近居民的說法是,這裡原本就是一片空地,根本沒有動過工。而文章開頭的項目,據反映原來也只是一個石坑。
爭議二:區住建部門能發『復工令』
一些正規報建的開發商質疑:一是原瓊山市規劃建設局的機構職能都已發生了變化,變成現在的瓊山區住建局,規劃應由市規劃局統一管理。現在區住建局動輒同意20層左右的樓房復工,已有越俎代庖的嫌疑,而且許多復工建築是從地基打起,簡直就是新建。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的規定只是指『三證』中的建築施工許可證,按程序應該在重新規劃後,由市住建局重新頒發;即使原來批准過,也不能改變原有的規劃已經過時的事實。『畢竟人口密度已比原瓊山市審批時大為增加,而規劃不變、不做減法,這如何說得過去?』
市住建局建工處的有關人士也表示,向區住建局所發的『許可文件』只是允許他們對停建工地進行復檢,並沒有權力叫區住建局批准復工。市規劃部門有關人士表示,當初海口與瓊山合並時,這些已批項目的檔案並沒有移交。
之所以一個區的住建局能擔當這麼大的規劃重任,陳副局長表示,一是瓊山的情況特殊,過去由市變區前,確實由瓊山市規劃建設局審批。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條規定:在建的建築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並按照規定做好建築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建築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此外,區住建局還持有市住建部門發的『許可文件』。
一張『復工令』就開工,在走捷徑?
府城施工的復工樓房手續相對簡單得多,有些紅線也沒有退到位。據介紹,瓊山區住建局一般的復工程序是:申報時查檔,看原來是否報建過;派人現場調查,當時是否動工過,拍照存檔;查現有控規,如果控高允許,那麼就按原有層高審批。
『他們只憑一張紙就能建設,正規的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都沒有。』一些城管隊員對這些復工的樓房也感到困惑,不知道該怎麼管,一般只好任其建設。
正是由於正規的規劃審批很嚴格,所以府城一些開發商走復工的捷徑。在府城下坎路一處樓盤,開發商拍來的某項目,在正規報建時,由於不符合府城控規,暫時不能報批。在『高人』指點下,開發商以這裡有過一個廢棄地基為由,向瓊山區住建局申請復工,而最初的檔案連建多少層都沒有規定,只規定了一個建築面積。因此,這棟樓房建設時,開發商要自己做樓房規劃,只要不超出面積就不算違反復工條件。這樣的做法令許多業內人士吃驚。
正規的復工要復雜得多
城市規劃關系到城市的風貌、居住環境,歷來由重要的規劃部門把關。前些年海口市處置積壓房地產時,一個建築物的復工要經過市處置辦、市規劃局的多重審批,並有公示、項目重新報建等程序;考慮到人口密度已大大超過十幾、二十年前剛批建時的狀況,復工要做減法處理,就是建築物的層高要降低。在秀英炮臺周邊,復工項目被砍去不止一半。
在秀英區一處在建的街邊私宅了解到,這裡原來是磚廠土地,政府出讓後,陳某等4人購買連片地約一畝。歷時一年,在市規劃部門正常規劃報建下來,一畝地退讓紅線後,只有一半能用於蓋房子,樓限高4層,繳納市政配套等費用。『土地證、規劃許可證、建設施工許可證一個都不能少。』這裡的業主之一陳先生說。
海口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已經出臺。作為歷史文化名城的重點保護區域,府城的規劃建設也應該慎之又慎,對規劃的把關應嚴之又嚴。但事實上,人們在府城看到,眾多借復工令復活的項目,也在蠶食這座古城的立面空間。海口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中的規劃缺失,實在令人擔懮。